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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外省考生無法參加今年廣西高考學校共賠27萬
今年高考前,其他同學都辦好了高考報名手續,兩名從外省轉到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讀書的學生,卻無法辦理報名手續。家長認爲學校欺騙了他們,學校則解釋稱,是家長未及時將戶口遷到廣西所致。
這兩名孩子最終錯過了今年的高考。經南寧市教育局協調,學校最後同意分別給予這兩名學生經濟補償。6月5日,兩名考生分別領到了13萬元和14萬元
輕信承諾
兩考生無法參加異地高考
丁女士來自黑龍江,現在廣西北海做生意。爲便於照顧孩子,2011年7月,她和另一位家長分別將自己的兒子小兵(化名)和小明(化名),從黑龍江轉至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讀高二。可是,臨近今年高考了,她們才得知,孩子不符合在廣西參考的條件,不能參加異地高考。
丁女士說,早在孩子轉至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前,他們特意就此問題諮詢過校方,校方答覆說,只要孩子在南寧的學籍滿1年,有廣西戶口就行。而這兩個孩子的戶口,已於2011年7月遷至北海市,並在北大實驗附中辦理了入學手續。入學後,孩子一直成績優異。按校方所稱,孩子符合參加今年廣西的高考條件。
2011年末,學校突然通知稱,國家出臺了新政策,小兵和小明均不符合在廣西參加今年高考的條件。
兩名家長心急如焚,去找校方論理。校方解釋稱,孩子是國家高考政策變動前錄取到該校讀書的,屬於特殊情況,可以在廣西參加高考。可不久,校方又改口稱,孩子不能在廣西參加異地高考,除非父母一方具有廣西戶口或居住證。
兩位家長於是回老家辦理相關手續,最後終於在2013年1月辦好了北海的臨時居住證。
“可校方卻稱,政策改變了,你們的孩子,已經不能參加高考了”。離高考還有不到一週時間,丁女士她們還在爲此四處奔走,但問題沒能解決。
校方解釋
家長未及時遷戶所致
5月30日下午,南國早報記者在北京大學南寧附屬實驗學校附近,見到了兩位家長。此時,她們一臉焦急,正準備與校方及南寧市教育局領導協商。
該校一名校長助理解釋,根據國家今年高考政策規定,外地生源在廣西參加異地高考,學生學籍要在2011年11月13日前遷入廣西,即在廣西讀高中要滿兩年以上。而該校給兩名學生辦理轉學時間爲2011年7月,這說明兩個孩子在學籍上沒有問題。“他們主要被卡在戶口上。據瞭解,兩個學生的戶口已在2011年8月前遷入北海市,當時兩人均不滿16週歲,屬於未成年人。按規定,孩子要參加今年的異地高考,他們的監護人或家長的戶口也應同時遷來,但家長當時沒有遷。”
該助理還解釋,2012年國慶節過後,學校讓學生帶戶口來後才發現,兩人不符合參加2012年異地高考條件,由於2013年高考政策還未出臺,遂讓家長繼續等待。2012年11月16日,廣西異地高考政策出臺後,學校立即將相關文件轉給家長,家長當時就應根據自己的情況及時採取措施。如及時將戶口遷入廣西,或在學生生源地報名參加高考。根據學校以往掌握的經驗,離今年高考還有半年時間,家長應該有充分的時間,來得及辦理戶口遷入手續的,但家長最後卻沒有及時遷入,而這正是兩個學生未能在廣西參加異地高考的原因。
緊急協商
校方給予家長補償
5月30日,前來參加協調會的南寧市教育局副局長楊捷稱,按國家高考報名條件,並經教育部門嚴格審批,上述兩個考生,屬於高考移民,不符合參加今年廣西異地高考條件。
楊捷認爲,矛盾的焦點,主要是校方與家長之間的溝通存在問題。爲此,他已前後參加了5次協調會。
經教育部門、學校和家長三方溝通,最後學校同意在6月7日前,分別給兩名學生的家長13萬元和14萬元(含家長已交的1萬元贊助費)補償。
“孩子10年寒窗苦讀,爲的就是參加高考。否則,孩子一生將被毀掉!”6月5日下午,丁女士致電南國早報記者稱,她和小明的母親分別從學校那裏拿到了13萬元和14萬元補償款。由於錯過了今年高考,而回老家參加明年高考的手續繁雜,爲了不影響孩子的前途,她們決定將孩子送到國外留學。(南國早報記者謝奎莫義君)
(來源:廣西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