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6月7日訊記者江帆殷楠報道:中國證監會與中國保監會今日聯合發佈《保險機構銷售證券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規定》,明確了保險機構參與基金銷售業務的具體監管要求以及兩會的監管職責和分工。
這標誌着,兩會的工作重點將從業務規則的制定轉向保險機構基金銷售活動的日常行爲監管,兩會及派出機構將密切配合,共同保障保險機構基金銷售活動的規範有序,保護基金投資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