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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6月8日專電陝西省教育廳日前就2013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派遣工作提出要求,實習生不能納入已就業人數中統計就業率。
陝西省教育廳要求各高校應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四不準”,開展就業簽約和統計工作專項覈查,認真審覈就業協議書、勞動合同等材料,確保就業簽約和就業統計數據的客觀、準確。各高校不得將靈活就業登記表分發到各院系,畢業生如要求靈活就業,必須到學校就業部門領取靈活就業登記表,並就地填寫,院系領導簽字同意。
今年在派遣工作期間,陝西省教育廳將採取與用人單位和學生本人聯繫等形式抽查就業協議等材料的真實性,一旦發現有弄虛作假情況,將對就業率重新進行覈定。
另據瞭解,對畢業離校時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學校可將其檔案和戶口保留在就讀學校兩年,待落實工作單位後,將檔案和戶口遷至工作單位所在地。超過兩年仍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學校將其檔案和戶口遷回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記者許祖華)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