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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太原6月8日電(宋立超)8日山西省公安廳交管局向社會通報,高速交警查處一起實習期駕駛員在高速路上駕車行駛的違法行爲。民警對駕駛人王某進行教育後罰款20元,並用警車帶路將其帶離高速公路。據瞭解,這是自新《道路交通法》實施以來,山西交警處理的第一例此類違法行爲。
6月3日18時許,山西高速交警三支隊一大隊民警在二廣高速公路澤州收費站對過往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攔下一輛陝西牌照的小轎車。司機停車後向民警出示了駕駛證、行車證。民警檢查發現,王某的駕駛證初領時間爲2013年4月28日,距現在僅一個多月時間,仍處於實習期內,且車內只有王某一人。
經詢問,王某稱自己是陝西人,在山西省長治市做生意。他從陝西出發時原本僱有司機,到了河南濟源後,司機突然說有急事,便扔下他一人離去。於是,王某懷着僥倖心理獨自駕車上了高速。
根據新交規規定,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有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3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隨後,民警對王某進行了教育,並罰款20元,同時用警車開道,將其帶離了高速公路。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