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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某某涉嫌輪姦案被海淀法院受理後,昨天,其兩位新律師發表聲明,稱北京警方以真實姓名披露李某某涉嫌強姦案已經涉嫌侵權,而媒體通過公開披露姓名、圖片、視頻等對該未成年嫌疑人李某某構成侵權。聲明還指稱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對被告人進行陪酒勸酒,酒吧也存在問題。該聲明發布後,引發各界評論和網友吐槽。
另外,對於媒體報道的要對李某某進行無罪辯護一說,其中一名律師陳樞昨天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稱,目前不便多說,要到開庭時以法庭上的說法爲準。
律師聲明
昨天凌晨,網上出現一則聲明,標註是李某某的兩名新辯護律師——北京市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樞,以及北京冉民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冉發出的。
稱警方和媒體涉嫌侵權
聲明中稱,所謂強姦案從今年2月下旬到現在,已經歷時四個多月了,其間經歷了公安機關的偵查和補充偵查,即使此案成立的話,也不過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但是由於一方面案情涉及隱私,另一方面又涉及名人子女,所以很多媒體一直在進行追蹤報道。
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實姓名向全社會披露了所謂李某某涉嫌強姦案後,不僅有很多地方媒體,各大門戶網站,而且還有很多中央主流媒體,通過公開披露姓名、圖片、視頻等對該未成年人嫌疑人李某某及其家人進行了大量的侵權報道。還有個別媒體或社會人員,不僅嚴重侵害李某某本人及其家庭成員的隱私,還藉機對李某某及其家人進行嚴重的侮辱、誹謗,這也是明顯的違法侵權行爲,嚴重損害了李某某及其家人的名譽。
聲明稱,對李某某及其家人名譽和人格的詆譭和侮辱,以及對他們個人隱私的侵犯,不僅是違法的,也是違反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的,而且可以肯定,這絕不是廣大羣衆所樂見的。
媒體不僅有義務遵守法律,更有義務愛護和保護未成年人,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爲人民羣衆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
曝李某某被酒吧陪酒員勸酒
在聲明中,兩位辯護律師稱,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內,經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員陪酒勸酒大量飲酒之後,到某賓館開房發生的。營業性歌舞娛樂場所等是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不得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經營者應當在顯著位置設置未成年人禁入標誌。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
媒體等不能僅僅因爲對個別所謂“星二代”的某些行爲看不慣,而放棄客觀全面、努力辨別案件是非本末之責,也絕不能因此放棄對青少年合法權益保護的重責大任,當然,更絕不能放棄對嚴重腐蝕未成年人,侵害其合法權益的社會黑暗現象的監督、披露和鞭撻之責。
聲明中還稱,對於違法侵權者,律師保留依法追訴的權利。
專家觀點
昨天,記者就李某某律師發表聲明一事採訪了著名刑訴法專家、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洪道德。
是否侵犯隱私
得拿出真憑實據
兩位律師在聲明中,多次提到警方媒體和公衆侵犯李某某的隱私權等。洪道德表示,法律只要求公安等行政部門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信息。但至於警方到底有沒有披露李某某的姓名,兩名律師需要拿出真憑實據。至於媒體和輿論,不在法律要求的範圍之內。
洪道德稱,其實媒體在報道時,即使不提李天一的名字,但完全可以用“某個著名文藝明星的孩子”,給公衆足夠的信息,又不會引來非議。至於公衆聯想到是李天一,那就是輿論的問題。對於案件本身,媒體有權利,也有義務報道。
扯出酒吧屬於
“缺乏法律素養”
兩名律師在聲明中提到酒吧,如果把其與案件聯繫起來,屬於“缺乏法律素養”。酒吧就算沒有盡到責任,也只是行政責任,由工商或公安部門進行行政處罰,並不能掩蓋李某某的責任。這跟強姦責任不能混爲一談,二者沒有因果關係。
不能受到輿論的影響
也不能受委託人影響
對於做無罪辯護一說,洪道德勸兩位律師要慎重一些。他說,如果要做無罪辯護,至少要基於兩個事實中的一個。第一是律師有真憑實據證明整個案件都是假的,或者李某某沒有參與預謀和實施,只是一個旁觀者。第二就是李某某雖然和受害人發生了性行爲,但被害人是同意的,他沒有違反女方的意願。
洪道德說,除非律師對案情特別熟悉,確定有上述兩個事實中的一個,否則,做無罪辯護就是不負責任的。因爲如果無罪辯護不被法院接受,就不能再做罪輕辯護。
洪道德還表示,辯護律師做什麼樣的辯護,不應簡單地應委託人的要求。因爲其能接觸到案件的事實,不能受到輿論的影響,同時也不能受委託人的影響,應該以事實爲依據進行獨立辯護,“這點與代理人是不同的”,代理人才需要完全按照委託人的意思行事。
連線律師
是否做無罪辯護
法庭見分曉
記者昨天分別聯繫上了陳樞和王冉兩位律師,但兩人都不願對聲明做出更多解釋。對於聲明中所說的警方披露未成人真實姓名的問題,陳樞說,警方這樣做確實不對,但不想多說。王冉律師則表示,一切以聲明爲準,不做解釋和聲明。
昨天,有媒體報道稱,在採訪辯護律師時,對方稱將給李某某做無罪辯護。對於到底進行怎樣的辯護,陳樞在答覆本報記者時稱,由於涉及未成年人,又涉及個人隱私,在庭下不能說。
“至於媒體和網上的說法,並不一定準確,應該以書面說明爲準。至於是否做無罪辯護,只能在庭上發表。”陳樞表示,該案很快就要開庭,開庭之前對其進行評價不太好。
王冉律師則表示,根據《律師法》,涉及案情的內容是要保密的。
網友吐槽
見不得陽光的事
就該曬曬
兩位辯護律師的聲明一出,在網上引起一片譁然。包括任志強等網絡名人紛紛吐槽評論。在媒體發表這條新聞後,截至昨天下午6點半左右,評論已經達到了近兩萬條。記者發現,對聲明不滿的網友佔到多數。
任志強先後發了3條評論。他稱,“對任何不法行爲的批評都應鼓勵。沒有個人的違法行爲在前,何有後面的事情發生?任何客觀理由都無法掩蓋個人主觀行爲的罪惡”。而對於律師要做無罪辯護一事,任志強反問“何爲無罪。難道被強姦者有罪?”
網友“斯卡2013”稱:真是怪哉,長篇大論都是爲加害者辯護,要求社會對加害者什麼什麼不該做,卻對受害者隻字未提,好像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這不是在開國際玩笑嗎?難道老爸是藝術家就該用國家法律爲他背書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還怎麼體現?公衆希望能看到一次真正的司法公正。
網友“心在倫敦-楊”稱:聲明是“奇葩的議論文”。
針對聲明中“有義務愛護和保護大半生爲人民羣衆帶來歌聲和歡笑的老藝術家們”,網友“luoyuebgz”稱:“你們以法律的名義說大家的道德,然後用道德說大家堅持的法律公正原則要予以愛護和保護,媒體職能都要給你說得取消算了。”
針對聲明中侵犯隱私的說法,網友我愛同花順表示,“公衆人物還有隱私?不妨礙別人的事,叫隱私!見不得陽光的事,就應該曬曬!這樣才能得到大家更好的監督!社會才能安定!”
網友“DAKEAI”表示,法律賦予律師這個權利,做無罪辯護很正常。但要真打贏了纔不正常。
北京網友“馮海龍”表示,聲明“偷換概念,避重就輕,把責任推出去是沒有悔過的表現,我相信這會跟減輕量刑相違背!按照律師的思路,法律還規定不能用菜刀殺人呢,那如果殺了人你是不是得找菜刀生產和經銷商承擔責任?”
但也有網友認爲兩名律師沒錯,網友神馬兩毛稱,“法院沒判,李只是嫌疑人,律師得到家人委託,做無罪辯護,這是律師的職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