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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訊(記者袁國禮)薛某租來房子開設賭場,3年時間抽頭十餘萬元,記賬用的本子超百頁。記者昨天從昌平檢察院獲悉,薛某因涉嫌賭博罪被批准逮捕。
據瞭解,55歲的薛某是昌平人,自從1985年從某區房管局辭職後,一直從事個體生意,2006年他曾因賭博被行政拘留3天。2010年10月,薛某在東小口鎮天通苑小區租了一套房子。看到好多人喜歡打麻將卻找不到合適地點,薛某便萌生了賺點“外快”的念頭,先後購買了麻將、撲克、篩子及籌碼等一系列賭具,在家開設“麻將館”。去年11月5日,薛某又在該小區另一處租了一套更大的房子,將之前的賭博設備搬到這裏,繼續開設賭場。
據介紹,到薛某“賭場”玩麻將的人,都要先購買籌碼,賭博後再用籌碼換取現金,每人每次下注1000—5000元不等,每次賭博薛某都要抽取10%到20%的“紅利”。據其事後交代,保守估計一次的賭資就有2000多元,每個月會有20多次,也就是說僅一個月的賭資就有40000多元。他“抽頭”的紅利每次保守估計會有500元,一個月的紅利就有9000多元。至案發前,薛某非法獲利106065元。
薛某還會對當天的收支情況做下記錄。3年內,薛某的“賭博賬本”記錄了兩本共100多頁,涉及賭資的有80多頁,記載賭博40多次。薛某對每一次賭博的賭資總金額和“抽頭”金額都進行了詳細的記錄,最後一頁還記載了經常賭博者的聯繫方式。
今年1月28日,昌平警方將正在以“推倒胡打麻將”方式進行賭博的馬某等四人及爲其提供賭博條件的薛某查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