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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9日稱,對海南萬寧『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正式立案受理。
8日,對由海南省萬寧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萬寧市人民法院受理的『校長帶女生開房案』,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改變管轄,由省一中院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
9日,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分別就被告人陳在鵬(原萬寧市第二小學校長)、被告人馮小松(原萬寧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工作人員)犯強奸罪兩案向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海南省一中院於當日決定予以立案受理。海南省一中院相關負責人說,已確定兩名法官和一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將擇期按第一審程序對案件進行不公開審理,結果將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