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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吳曉鋒邢東偉海南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近日批准了《2013年海南省省本級公共財政預算調整方案》。今年財政部將繼續代理海南省發行地方債券60億元。海南省對此批債券用於民生支出57.5億元,佔95.8%。
根據方案安排,2013年財政部將繼續代理海南省發行地方政府債券60億元中交通建設安排22億元,佔36.6%;園區及城鄉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安排12.3億元,佔20.5%;教育科技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項目安排10.7億元,佔17.8%;保障性住房建設項目安排6.3億元,佔10.5%;農林水項目安排3.4億元佔5.7%;節能減排和生態建設項目安排3.3億元,佔5.5%;政權建設項目2億元,佔3.4%。調整後,今年海南省公共財政總收入1049.8302億元,與年初預算數相比增加60億元。調整後,省本級公共財政總收入708.2659億元相應地增加到768.2659億元。
據瞭解,2013年財政部將繼續代理海南省發行地方政府債券60億元(其中,三年期30億元,五年期30億元)。財政部在地債資金使用方向上,要求海南省要加大對保障改善民生和經濟結構調整的支持力度。債券資金要優先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普通公路建設發展等重大公益性項目支出。嚴格控制安排能夠通過市場化方式籌資的投資項目,不得用於經常性支出。
根據方案,今年海南省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的安排堅持三項原則:一是重點支持交通、污水管網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支持重點產業、園區發展;重點支持海口、三亞、儋州等中心城市建設和洋浦加快發展,培育壯大經濟增長極。二是集中支持各類保障性住房建設、高等及職業院校能力建設、重點醫院基礎設施建設;足額補齊省委、省政府2013年“爲民辦實事十大事項”年初預算預留缺口,確保把重點民生實事辦好。三是收尾項目應保盡保,確保項目按時完成、發揮效益;新建項目審慎篩選,確屬急需必辦的,方可安排;跨年度項目制定分年度投入計劃,根據當年資金使用能力安排資金,能力強則多安排,能力弱則少安排,避免地債資金閒置,確保支出進度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