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只因手頭比較緊,便幾次三番打古墓的主意,想從裏面盜點“值錢東西”換錢花。近日,經江西省豐城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盜掘古墓葬罪判處許水春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1.5萬元。
許水春在和朋友的閒聊中得知,曲江鎮附近有很多古墓,而且墓中有很多值錢的古董。禁不住金錢的誘惑,2010年3月的一天晚上,許水春跑到曲江鎮藉塘村盜掘古墓,盜得古碗、古碟各三隻。後經羣衆舉報,許水春不得不將所盜文物上交到當地村委會。
3年後,許水春因爲缺錢花,再次打起了古墓的主意。今年3月19日晚,許水春夥同他人攜帶鐵鍬、鋼釺等工具來到曲江鎮巷裏村,在田地裏盜挖古墓。結果在作案時被村民發現,許水春等人逃離現場。
經鑑定,許水春第一次盜取的碗碟分別爲元青釉碗、宋景德鎮窯清白釉碟及隋青瓷矮腳豆盤。第二次盜挖的墓地爲宋元時期家族墓葬羣。(陳穎琦晏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