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蔚)記者從市教育考試院獲悉,6月8日的“+1”科目考試中,有名考生夾帶了與考試內容相關的紙條進考場,根據規定將取消其本次高考所有科目的考試成績。《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規定,視情節輕重,會對作弊考生給予取消當次考試各科成績、暫停參加該項考試1至3年,以及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等不同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