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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國,大量專利訴訟的幕後均是由“專利流氓”在操控,他們“劫持”他人創意再通過專利訴訟牟取暴利,嚴重擾亂了美國的專利體系。爲此,奧巴馬政府發佈5項行政令以及7項立法建議,試圖遏制“專利流氓”
名詞解釋
“專利流氓”
“專利流氓”(patent trolls)一詞源於1993年,特指那些本身並不製造專利產品或者提供專利服務,而是從其他公司、研究機構或個人發明者手中購買專利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然後專門通過專利訴訟賺取鉅額利潤的專業公司或團體。這樣的專利公司多是“空殼公司”,而且具有很強的寄生性。
本報駐華盛頓記者鄒強
“劫持”他人創意牟取暴利去年10萬企業深受其害
針對日益猖獗的“專利流氓”問題,美國總統奧巴馬近日發佈了一攬子新規,其中包括5項行政令以及7項立法建議。
“推進美國專利法改革,是奧巴馬總統長期以來的一個願望和目標。”美國世強律師事務所的沈輝博士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2011年出臺的《美國發明法案》在此方面邁出了第一步,而此次公佈的一攬子新規是朝着正確的方向作出的進一步努力。”
2011年9月16日,奧巴馬簽署了《美國發明法案》,確立了專利方面的“申請優先”原則,並對“專利流氓”施加了一定限制,譬如禁止在單一訴訟中狀告多個侵權對象。
然而,在鉅額利益的驅使下,“專利流氓”在近年來仍如雨後春筍般在美國各地涌現,隨之而來的是數量衆多的由這些“專利流氓”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
美國全國經濟委員會和經濟顧問委員會於6月4日發佈的《專利主張與美國創新》報告指出,在過去兩年中,由“專利流氓”發起的專利侵權訴訟增長了3倍之多,這一類型的訴訟佔全部專利侵權案件的百分比由26%猛增至62%。僅在2012年,全美就有多達10萬家企業受到過“專利流氓”的訴訟威脅。
奧巴馬在今年2月曾指出,某些公司並沒有產出,而是希望“劫持”他人的創意,進而從中牟取暴利。“我們在專利改革方面的努力僅僅行至中途,我們需要做的是將更多的利益攸關方集合到一起,凝聚更多的共識,推出更完善的專利法。”奧巴馬當時說。
5項行政令7項立法建議多種強硬手段遏制歪風
奧巴馬此次發佈的5項打擊“專利流氓”的行政令包括:明確專利申請者和所有者的背景、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鼓勵專利下游使用者的發展、擴展專業化服務和研究以及強化執行例外條款。
7項立法建議則包括:要求專利所有者和申請者揭露“幕後利益人”、擴大對勝訴方賠償的司法裁量權、擴展美國專利局的業務範疇等。
“‘專利流氓’問題確實難以解決,目前尚無良方來制止這一問題。”一家知識產權公司的副總裁林德伯格說,“不過,我們認爲奧巴馬總統的新規是偉大的開始,我們將與政府同舟共濟。”
“專利流氓”日趨產業化律師參與訴訟後分成
數據顯示,專利公司2012年在全美髮起2900多起侵權訴訟,較2006年增長了近5倍。“專利流氓”的歪風已侵入科技界,過去兩年全美約4000起專利訴訟中,超過半數都與科技專利有關,大量訴訟的原告均爲“專利流氓”。
暴利是促使“專利流氓”發起訴訟的主要原因。此前,由於法律及制度上的漏洞,美國的“專利流氓”可在同一起訴訟中針對多名侵權對象提出狀告。《美國發明法案》出臺後,這種行爲雖然受到限制,但由於侵權訴訟往往耗時長而且耗資大,很多成爲被告的企業認爲,與其花費數百萬美元的訴訟費,不如向專利公司支付上萬美元的和解費用更划算。
研究數據表明,一宗專利侵權訴訟的平均費用,在極少數的情況下約65萬美元,大多數情況下均能達到500萬美元之巨。
“在美國,‘專利流氓’正呈現出產業化的發展趨勢。”沈輝對本報記者說,“由於侵權訴訟獲利非常豐厚,許多投資人也被吸引到這一領域,他們共同投資建立規模更大、掌握專利更多的專利公司。”
沈輝介紹說,在大量資金涌入專利訴訟的同時,一些律師寧願選擇不收取律師費也要代理專利訴訟,爲的是在贏得訴訟後與專利公司分成,這種“合作模式”無疑更加刺激了“專利流氓”的發展。
沈輝對本報記者透露,在美國,專利審查制度不夠嚴謹、審查員素質參差不齊,纔是“專利流氓”問題氾濫的根源所在。由於專利審查員的素質不高,導致許多劣質專利申請被批准。沈輝去年曾參與一樁專利訴訟,案中的一項專利在美國獲得批准,但在其他國家申請時卻遭到駁回。沈輝就此表示:“這顯示在專利審查水平上,美國與國際社會還存在差異。”
專利新規引發多種反應難以取得立竿見影效果
美國各界對奧巴馬總統推出的專利新規反應不一。當年提出《美國發明法案》的民主黨參議員萊希對此表示支持,他說:“美國的專利系統對經濟增長、創造就業和科技進步至關重要,但不幸的是,‘專利流氓’濫用質量低劣的專利,使整個專利體系的形象遭到破壞。”
然而,包括微軟在內的一些高科技企業則對此反應冷淡。他們認爲奧巴馬政府嚴格專利申請的舉措,將阻礙科技創新及發展。
沈輝認爲,奧巴馬政府出臺的一攬子新規難以取得“立竿見影”的效果,但總的努力方向是正確的。
“如何界定‘專利流氓’,從而分清專利訴訟中的好人和壞人以及界定專利申請的內容,是解決這些問題的關鍵。”沈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
同時,沈輝認爲,美國的專利改革仍有值得商榷的空間。譬如,奧巴馬總統提出要明確專利所有權的“幕後擁有者”,這種舉措的出發點和用意是好的,但可能起不到懲罰“壞人”的效果,反而會使“好人”受到傷害。
“對專利審查員進行培訓,提升專利執法的專業化水平,是奧巴馬一攬子新規中的積極和必要的舉措。”沈輝對本報記者說。
在5項行政令中,奧巴馬政府將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特別是在涉及軟件的領域。美國專利署計劃對專利審查員加強“特定培訓”,在未來6個月內改進專利申請分類,譬如引進專業術語對軟件專利申請予以明確界定。
美打擊“專利流氓”一攬子新規
5項行政令:明確專利申請者和所有者的背景、限制功利性的專利申請、鼓勵專利下游使用者的發展、擴展專業化服務和研究以及強化執行例外條款。
7項立法建議:要求專利所有者和申請者揭露“幕後利益人”、擴大對勝訴方賠償的司法裁量權、擴展美國專利局的業務範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