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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省陝縣檢察院啓動預防調查程序,全面糾正了該縣38名已被判刑的原國家工作人員照領工資的問題。
2012年7月,該院接到關於這一問題的舉報後,依據相關規定開展了專門預防調查。經調查發現,被判刑的原國家工作人員之所以能領到工資,一方面是因爲部分單位對受刑事處罰的人員抱着同情的態度,認爲他們對單位作過貢獻,司法機關已經對他們進行了刑事處罰,對於工資的處理,不妨行個“人情”。另一方面是程序缺失,對被判刑的原國家工作人員工資的處理,涉及發案單位及財政、人事、司法等相關職能部門,雖然有明確的執行文件,但由於相關機制銜接不到位,缺乏信息交流機制,使受刑事處罰的原國家工作人員工資處理執行不到位。
對此,該院向陝縣政府發出司法、行政銜接的檢察建議。接到檢察建議後,陝縣政府牽頭,建立健全了司法、行政銜接管理機制,實現了司法機關的刑事處罰決定和相關行政職能部門工資處理的有效銜接,加強了工資動態管理,確保了工資政策執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