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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過程是以“人”爲核心的城鎮化,地方城市政府作爲新型城鎮化政策的具體實施主體,需要考慮城市非正規經濟從業者在城市中的生存與發展問題,應着力解決好以下工作:
第一,轉變非正式經濟治理模式,從單一化的強制管制向多元化的彈性治理轉變。非正規經濟是市場經濟自發運行的結果,單獨通過加強管理方式無法從根本上解決非正規經濟問題,反而可能引起一些衝突。因此,政府部門一方面要考慮非正規經濟就業者對城市空間的合理訴求和基本權利,通過預留經營空間、分時彈性管理等方式引導其融入制度化的城市政府管制架構內。另一方面,政府應通過多渠道的教育和管理措施提升非正規經濟就業者在既有管制架構下的公民意識和公民責任。
第二,引導非正規經濟經營者的自我管理,幫助其建立自我約束機制。我國一些城市曾在一些區域有效開展了攤販自治的試點,既考慮了攤販的合理訴求,又發揮了既有攤販自主管理的能動性,取得了有益的管理經驗。事實上,有序的城市街道攤販,也是城市的生機和特色之一。
第三,打破非正規經濟就業者在“市民化”過程中的制度瓶頸。政府部門應探索完善對非正規經濟就業者的各種登記備案制度。在“市民化”的制度設計框架中不應遺漏非正規經濟部門的就業者,應使他們能夠融入到城鎮體系中,但又充分考慮這部分羣體的工作性質和特點。
最後,需要重新審視城市非正規經濟存在的長期性。根據諾瑟姆曲線,城鎮化率在30%至60%之間是城市化加速發展時期,而部分東亞國家(如韓國)城鎮化率達到65%至70%時,城鎮化速度才放緩。我國目前城鎮化率約52%,按照我國現有城鎮化率年均增長0.8%至1%計算,未來15至20年,我國將有大量人口由農村轉移到城鎮,人口結構仍然處於快速變化時期。非正式經濟部門將是流動人口向更高效率的正式經濟部門轉移的起點和平臺,同時也成爲城市解決新流入人口就業問題的載體。非正規經濟部門將會在城市中較長時期地存在,但只要輔以寬鬆的環境和有效的管理制度,非正規經濟部門完全可以爲消除貧困、改善社會流動人口生活狀態、增加居民收入發揮積極作用。(張磊張秀智作者單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
(來源:光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