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資料圖片
非正規經濟是相對於正規經濟的一種經濟範疇。這一概念源於國際勞工組織提出的非正規部門,泛指缺乏或違反部分合法手續、未被統計的、零散的、小規模的經濟活動。例如,未領取工商業營業執照、未納入國民經濟統計範疇的流動商販。從事非正規經濟的人羣普遍存在勞動技能不高、文化素質較低、收入水平有限等困難。新一輪城鎮化政策中強調對農民工的就業和社會福利保障問題,但需要指出的是,城市中的非正規經濟就業者在以往城鎮化政策中,往往與在正規部門就業的農村轉移勞動力被統一視爲農民工問題,然而這兩類就業羣體在融入城市的方式和生活狀態等方面具有很大差異。目前對城市非正規經濟及其治理還有一些認識上的誤區,表現在:
第一,認爲類似街邊攤販等非正規經濟是發展中國家特有的現象。有些學者認爲,隨着國家城鎮化推進和工業部門的發展,可以消除非正規經濟。早年以劉易斯爲代表的二元主義理論就秉持這一觀點。然而,從世界其他國家的發展歷史來看,自世界勞工組織在1972年針對肯尼亞的研究中提出非正規部門這一概念起,非正規經濟不僅成爲發展中國家城市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並且也蔓延至發達國家,已成爲全球城市普遍存在的現象。1993年修訂的聯合國國民賬戶體系(SNA),更將“具有利用投入、生產貨物或服務產出的真實過程”的非正規經濟活動納入到國民經濟生產範圍。
第二,將非正規經濟等同於非法經濟。事實上非正規經濟與非法經濟具有本質差異。非正規經濟雖然在產品和服務的生產過程中與現有法規存在衝突,但其提供的產品確實爲社會所需又無害於社會的,如早餐、蔬菜、廢品回收等。但是,在現實經濟活動中,非法經濟不僅在販賣的程序上違法,其提供的產品也有可能對社會有害,如有毒食品、劣質商品、走私貨物等。
第三,認爲非正規經濟就業人羣大多屬於低收入者,處於社會邊緣。非正規經濟就業者通常是在結合自身教育水平、社會網絡和資金實力的前提下,綜合權衡正規部門和非正規部門的成本和收益做出的“理性”選擇。因此很多非正規經濟就業者收入往往高於其可能從事的正規就業收入,如街邊蔬菜水果攤販實際收入可能遠高於超市收銀員或社區保安的工資收入。
第四,對非正規經濟治理也存在明顯分歧。大部分地方政府考慮到非正規經濟的負面作用,如街邊攤販影響交通、社區環境和稅收流失,因而採用強力管制方式,以期抑制其發生。這一方面導致城市管理執法工作人員與非正規經濟經營者的衝突加劇,另一方面,由於單一化的強制管制而忽視了居民生活的必要需求,特別是中低收入者的需求,帶來了生活上的不便。部分城市爲了追求美觀而打壓非正規經濟,造成了街道生機的喪失和城市文化的消褪。也有地方政府部門對其採取放任自流的消極態度,任其發展。然而這會導致其向兩個方向發展:由非正規經濟轉爲非法經濟,或者試圖藉助於正規城市管理之外的手段——幫會性質組織,來維護其秩序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