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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新的酒駕取締標準明天起實施,臺灣警政部門表示,依據新的處罰規定,70公斤成年人平均喝超過1瓶玻璃瓶裝啤酒,就可能被罰,喝2瓶以上可能移送法辦。警政部門已通令全臺警方明天凌晨零時起同步大執法。
臺“交通部路政司長”林國顯說,每人體質不同,飲酒量參考值不會一體適用,最好喝酒後就別碰方向盤。根據新規,駕駛人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超過0.15毫克就開罰(大約是喝1瓶玻璃瓶裝啤酒的量),逾0.25毫克移送法辦(2瓶玻璃瓶裝啤酒)。
臺交通部門昨天公佈酒駕新制13日起實施,取締標準更嚴、罰則更重。
另外鑑於“毒駕”行爲危害程度不亞於酒駕,臺警政部門要求大執法時同步取締,嚴防吸毒者開車上路。酒後騎自行車,裁罰門坎同步調降至0.15毫克,超標以“危險駕車”,處300到600元新臺幣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