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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年的應屆畢業生正面臨就業,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瞭解到,本市現已出臺多項鼓勵大學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扶持政策,爲大學生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提供幫助。
個體經營3年內享受稅費減免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註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着《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從事除了建築業、娛樂業以及享受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的個體經營,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爲限額依次扣減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畢業2年以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自其在工商部門首次註冊登記之日起3年內免收管理類、登記類、證照類等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允許高校畢業生租用、使用高校範圍內的相應場地作爲經營場所進行註冊登記。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稅減免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在校生創業保留一定時期學籍
在校生自主創業,2年內保留學籍,2年內免收勞動人事代理費,並給予不超過3年的社會保險補貼;其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在評定專業技術職務時可計算爲工作年限,被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錄用或聘用後,其養老保險繳費年限計算爲工齡。
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有補貼
高校畢業生創業貸款額度5萬元,還款期限3年;從事微利項目的,可享受不超過10萬元貸款額度的財政貼息扶持;對還款及時、信譽度高、企業成長性好的,給予每年10萬元的循環貸款支持。對合夥經營和組織起來就業的,可根據實際需要適當提高貸款額度。
創建環保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率
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環保節能項目和國家重點扶持的公共基礎設施項目投資經營所得,可以按稅法規定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新辦軟件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創辦小型微利企業,符合條件的,企業所得稅減按20%的稅率徵收。創辦的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按規定取得認定機構頒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後,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自主創業企業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等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記者劉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