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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制度設計
專家指出,要切實保護好世界遺產,必須加強制度層面的設計。以西班牙爲例,該國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詳細規定了有關世界遺產的保護修復、商業開發、公共服務等內容,並不斷修改完善,在注重經濟效益的同時尋求人與自然的平衡點。
墨西哥是拉美地區文化遺產最多的國家。該國人類學和歷史學院研究中心的法學研究員波爾菲·科頓介紹說,墨西哥在文化遺產保護方面有一套完整的法律體系,除了類似基本法和總法的《考古、藝術和歷史遺址聯邦法》外,還有補充性質的《國家財產總法》,以及各州、市政府和一些管理機構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許多其他領域的法律如《城市發展法》、《環境保護法》中也都有關於保護歷史遺蹟的規定。
世界遺產的核心是人文精神。除了法的規範外,更需要提高人的認識。
墨西哥非常重視對青少年進行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教育,學校開設有相關課程,週末經常組織學生參觀博物館或歷史遺蹟,並通過講座等活動讓學生接受歷史、文化、藝術的薰陶,使國民從小形成尊重、保護世界遺產的意識,增強民族認同感和自豪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