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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2日電(記者袁震宇)如果說文化是人類的精神家園,那世界遺產就是這個家裏最耀眼的裝飾品之一。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通過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規定了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的定義、文化和自然遺產的國家保護和國際保護措施等內容,此後建立了《世界遺產名錄》。40多年來,全球範圍已建立起了比較完備的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制度,世界遺產的保護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不過,專家指出,當前世界遺產保護仍然面臨多方面的嚴峻挑戰。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多管齊下,不僅要完善法律制度,更要加強教育引導,並廣泛開展國際合作。
面臨嚴峻挑戰
南美文明古國祕魯是古印加文化的發祥地,其境內一些文化遺產正受到大自然的侵蝕。例如,由於氣候變化導致該地區降雨增多,溼度增加,使得著名的馬丘比丘印加古城的牆石上出現真菌、地衣及藻類。這些天然植物和菌羣先附着在石頭表面,隨着時間推移逐漸滲透進入石頭實體,最終使堅硬的岩石化爲細小的沙粒。當地專家多次警告,如不採取有效措施,馬丘比丘古城恐怕終有一天將會消失。
相比自然侵蝕,人爲破壞的威脅更大。當前,在一些戰亂地區存在有組織損毀歷史建築和遺蹟的行爲。而在大多數國家,以“保護”之名對世界遺產進行掠奪式開發則是一個更加現實和緊迫的問題。
正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中心亞太部主任景峯所說,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是不可再生的珍貴資源,但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一些過度開發和不合理使用的行爲,使得許多重要文化遺產和自然遺產受到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