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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網頁截圖
就在端午假期到來,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頭部事件逐漸告一段落之際,一篇名爲“致廣大關心‘延安5 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再度引發激烈爭議。作者以被踩頭者劉國峯的口吻,稱“我也有一定責任”,希望“不要因爲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聖地的形象”,讓網友讀罷摸不着頭腦。(6月12日《燕趙都市報》)
幾天前網絡上被猛踩頭部的弱勢商戶,在踩頭者“對不起”的迅猛攻勢下,忽然大度地高呼“沒關係”——這從情感上讓很多剛爲之喊冤叫屈的民衆難以接受。最爲詭異的是,這封公開信稱,“在這個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對,但客觀地說,我也有一定責任,我想,當時我如果能冷靜處理,不要太過沖動,也許可以避免肢體上的衝突。在此向在這件事中受到傷害的人們道歉。”寥寥數日,該修煉到怎樣的境地,當事人纔會對人神共憤的屈辱自我反省呢?
這封信弄得曾經義憤填膺的網友很糾結,就像主持人孟非在微博上點評的:“信的內容歸納起來大約是三點:1、城管打我是有一定道理的;2、城管局的善後我是滿意的;3、延安的形象纔是最重要的”。更有網友直言這封信就三字,“太刻意!”,分析稱“公開信發佈的網站是西部網的陝西論壇——太刻意;發佈公開信後被西部網推薦並被陝西論壇置頂——太刻意;公開信的措辭那麼得‘善解人意’與‘寬宏大量’——太刻意!”結論就是“公關痕跡太明顯。鑑定完畢!”
在理解這份糾結之前,有幾個前提是毫無疑義的:一者,被踩頭商戶選擇以怎樣的方式重新定義與城管的關係,這是當事人的自由。理解體恤也好、永不原諒也罷,甚至“不打不相知”,都是無可置喙的現實可能。二者,沒有人非要以誅心之論要求商戶與城管必須死磕下去,這種互戕的傷害遊戲,說到底沒有贏家,也不是公意關切並監督推進的本意。然而,誰也不能否認,此事的“圓滿解決”,民意跟進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公衆的糾結恰恰在於——受委屈的時候,咱幫你說話;妥協了之後,反倒優雅地嫌幫你說話的人“聲音太大”,這是什麼邏輯?
羣衆的眼睛不僅是雪亮的,更是善良的。更多人認爲這封信背後另有“隱情”:譬如生意還要做,日子還要過,思前想後,不“表示表示”,容易在抽象的正義下成了生活的“烈士”。只是,這封信就像PS技術不高的懸浮照,反而成爲探尋真相的一種路徑。譬如我們會問一個最核心的問題:爲何作惡者沒公開懺悔、反而是被害者先公開自責?被踩頭商戶向“受傷害的人”道歉,這種形式完美、邏輯混亂的措辭,究竟是誰腦子不靈了?
只能說這是一封失敗的公開信:如果是當事商戶的個人行爲,則這樣的行爲深深傷害了曾幫助其主張權益、伸張正義的淳樸民意;又如果是地方部門的權力作爲,則如此破綻百出的危機公關,不僅不能彌補權力的乖張,更欲蓋彌彰地透露出程序正義上的某種“戾氣”。城管與商戶之間如何相處,並不取決於一封信的技術,而是取決於城市治理與權益平衡的藝術。(鄧海建)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