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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逾六旬的莫某康卻爲老不尊,多次姦淫一幼女。近日,廣西大化縣法院以莫某康犯強姦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四年。
63歲的莫某康是大化縣某鄉人,2012年5月至8月間,莫某康先後五次竄到本屯莫某某(女,13歲,與莫某康是同屬爺孫輩關係)家,趁莫某某在自家牀上休息時,強行與莫某某發生性關係,致使莫某某被強姦後懷孕,後做引產手術終止妊娠。2012年11月,莫某康被依法逮捕。
法院審理後認爲,莫某康違背婦女意志,明知莫某某是未滿14週歲的幼女,卻多次與之發生性關係,其行爲已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構成強姦罪,遂作出上述判決。(記者王勇、通訊員韋敬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