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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6月13日電(記者周瑋)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文化系統2103家承擔改革任務的國有文藝院團已全面完成體制改革階段性任務。接下來,如何保障轉制院團演好新角色?政府將被賦予哪些新職能?完善演藝業發展環境面臨哪些新使命?
文化部等九部門近日聯合發佈的《關於支持轉企改制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的指導意見》,在國有文藝院團改革發展踏上新徵程的關鍵時期,給出明確答覆:扶上馬、送一程,確保改革不可逆。
轉制院團新的角色要求:提升自我發展能力
對於轉制院團而言,勝任新的角色要求,成爲合格的市場主體,關鍵在於提升自我發展能力,將體制優勢轉化爲發展優勢,成長爲富有活力、實力和競爭力的國有演藝市場主體,實現可持續發展。
《意見》將“促進轉制院團的自我發展能力建設”擺上重要位置,鮮明提出,轉制院團要努力提升創新能力、演藝產品營銷能力、資本運作能力和知識產權經營能力,強化企業內部運行機制和經營管理創新,實行市場化、企業化的經營者選用機制,努力形成符合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體現文化企業特點的資產組織形式和經營管理模式。
對於改革到位、成長性好的大型轉制院團,《意見》明確指出,要從中擇優確立國有演藝企業深化改革加快發展試點單位,加強指導,重點培育。這一規定,爲打造骨幹演藝企業指出了一條有效的路徑。
對於中小轉制院團,《意見》提出,各級政府出資設立的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平臺,要積極爲包括轉制院團在內的中小演藝企業融資提供擔保。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的情況下,依照市場化原則通過發放小企業貸款、權利質押貸款等方式,支持中小轉制院團發展。目前,大部分轉制院團屬於中小企業,缺乏資金來源,貸款難度大。這一規定關照到了中小轉制院團的現實需要,將促進通過多種方式降低貸款難度,拓寬融資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