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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廈門公交縱火案嫌犯留絕筆書勸妻另嫁]
陳水總當保安時的照片
陳水總的家坐落在廈門最古老的城區。他家房子在一個黑暗狹窄的巷子裏,緊鄰當地著名的商業街。
《法制日報》記者獨家採訪陳水總親屬
探訪廈門公交縱火案犯罪嫌疑人真實面目
局口街,因古時在該處設有銃(火槍)藥局得名。後被闢爲“女人街”,成爲福建省廈門市區一條擁擠、熱鬧的風情小街。
從廈門市最著名的商業街中山路拐進這條不足兩米寬的巷子,二三十米處的右側,又有一道不足六十公分的窄巷,光線幽暗,一道鐵門嚴嚴實實地鎖在巷口。
這裏是局口街24號,陳水總從這裏進進出出幾十年,但4天前的下午4點多,他從這裏走出去後再沒有回來。這個60歲的男人,在6月7日18點20分涉嫌製造了一起轟動社會的公交車縱火案,殘害了46條無辜生命(犯罪嫌疑人陳水總除外),並有34人受傷。
6月10日16時許,巷口的那扇鐵門突然打開,幾名民警走出來,手上拿着一臺電腦主機。犯罪嫌疑人陳水總的妻子邱春花跟在後面。鐵門很快又被陳水總的妹妹陳香萍重新鎖上。
連日來,大量記者趕到這裏,希望能進入這條窄巷,但均遭到陳水總家屬驅趕,甚至發生衝突。《法制日報》記者經過一番周折,最終說服了陳香萍,得以進入這扇鐵門。
生活
遺留在陳水總電腦桌抽屜裏的一張身份證複印件,顯示他的出生年月爲1954年3月1日。但陳家的人認爲,他出生在1953年。
數十年前的局口街,遠沒有如今這樣立體和擁擠。陳水總的父母,在一間28平方米的平房裏,生下了5男2女,還抱養了一個男孩,陳水總排行老三。
1970年,陳家10口人根據政策到廈門市翔安區馬巷“上山下鄉”,13年以後才返回廈門,一家繼續擠在他外祖父留下的那間平房裏。
爲了謀生,陳氏夫婦帶着年長一些的孩子,開始在中山路附近的“黑市”賺生計。“賣過吃的、穿的,甚至給人辦過票證,幾乎什麼都做。”陳水總最小的弟弟陳泰正回憶。
上世紀90年代初,陳水總在家門口開了一家湯圓店,生意不錯,得以在1994年娶妻生女。但兩年後該湯圓店因沒執照被取締。
不久後,陳水總再次在家門外支起一個半米寬的玻璃櫃賣麻餈,但幾年後又被取締。他從此結束了攤販生活。
2005年,陳水總向社區申請了低保,每月領取補助七八百元。陳香萍回憶,因女兒越來越大,家庭支出日多,陳水總夫婦倆開始外出打工。
2008年6月,陳水總通過社區的介紹,到廈門一家房地產開發公司上班,從事保安工作。因家庭收入已經超過了廈門市辦理低保的條件,他的低保被停止。但在當年10月,他申請到了入住社會保障性租賃房的資格,卻至今未能搖上房號。
陳香萍說,陳水總近幾年基本都在從事保安工作,但屢屢遇挫,頻繁更換了多家公司。2010年4月,陳水總進入廈門一家負責舊城改造的物業公司工作,月薪2000元左右,有三險一金。
2012年2月,陳水總再次離職,於當年4月進入廈門新世紀茂穎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擔任維序員。僅一個多月後,陳水總即被辭退。此後一直閒在家中,至2012年11月進入廈門另一家物業管理公司擔任保安,這份工作同樣未能維持超過4個月。
較真
在局口街談論陳水總,街前和街後的鄰居會給出不同的評價。街前的鄰居大多和他兄弟姐妹們的評價一致,說他內向,並沒有過多與人爭執;街後的鄰居則評價他愛計較,喜歡吵架。
這樣的差異源於發生在幾年前的一場大爭執。陳家兄妹所住房屋,在上世紀90年代由陳父翻建,翻建後與其妻弟房屋緊緊相連。8年前,陳水總的舅舅將部分臨街房子出租,用來開店。其中與陳水總住處挨着的一間被租用於開快餐店。陳香萍告訴記者,快餐店整日忙碌,很早就開始切菜,白天又要送餐,人員往來聲音極大,晚上年輕的員工們又會放音樂,而陳水總的女兒當時正念初中,噪音對學習干擾極大。
在這種情況下,據鄰居描述,陳水總曾一天之內撥打了9次110報警。最後他還讓舅舅將兩家中間的通道堵上,以減少干擾。陳香萍也證實了這點。
這樣的較真不止一次。《法制日報》記者從一份仲裁調解書上看到,2012年,陳水總還和聘用他的公司鬧過一場糾紛。
當年4月16日,陳水總進入廈門一家物業公司工作,約定月薪爲每月1880元。在職期間,雙方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但物業公司沒有爲其繳納社會保險。當年5月21日,陳水總因停車費與公司一名主任發生衝突,被辭退。陳水總要求公司支付5月份工資1488元、支付解聘賠償金1200元、補繳2012年四五月社保、賠償扣押失業證導致無法就業損失1200元等。
這些訴求未能得到滿足,他隨後開始上訪。後廈門市思明區法律援助中心爲其委派了一名律師,協助其申請了勞動仲裁。雙方最終達成調解,陳水總獲得了1800元補償金。
時隔一年,當年援助陳水總的廈門律師林偉國,在回憶起陳水總的時候並沒有留下特殊印象。
今年3月,在失去了最後一份工作後,陳水總開始申請辦理退養手續。按照3月15日廈門市剛出臺的《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做好未安置就業上山下鄉人員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工作的通知》,廈門市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的人員可享受相關待遇。
但陳水總申請過程中卻沒那麼順利,因爲他的身份證及戶口本均顯示,他出生於1954年。而陳水總則堅稱,自己實際是1952年出生,當年在更換戶口本時年齡被填錯。
今年4月,陳水總所在街道給出信訪答覆意見,認爲陳水總戶口本及身份證均顯示其爲1954年3月出生,依據法規不能辦理退休,並建議陳水總收集能證明其年齡的材料後,申請變更,再辦退休手續。
但和以往他任何一次較真不一樣的是,這一次,陳水總走上了一條瘋狂的路。
縱火
雖然戶口本上寫的是局口街24號,但陳水總住的那間屋子,實則爲局口街19號。他至少在那裏居住了18年。
在這間約20平方米的房子裏,進門右手邊有一張單人牀,牀尾是一張電腦桌,再過去則是一箇舊冰箱和一張吃飯的桌子;左手邊一個鞋櫃、一個衣櫥,另有一張放着電視的桌子;屋子中央則放着一張白色的活動躺椅。幾年前,因女兒學習需要,家裏買了一臺電腦。
陳水總弟媳婦林瓊告訴《法制日報》記者,這兩年,除了看一些閒雜書外,陳水總看得最多的是中醫學書籍。一份2009年的病例顯示,陳水總患有肺部疾病,表面症狀爲咳嗽、咽癢。自己給自己開藥方,再到醫院抓藥回來煎了吃,成了他很重要的一部分生活。
就在這間小屋子裏,陳水總輕生的念頭至少在今年6月5日已經明確。據辦案機關通報,當天下午4時許,他在廈門某售油點購買了汽油,用鐵桶裝着,放在家裏。
6月6日,他大概花了一整天的時間,在紙上打了草稿,將近期申請辦理退休的事情詳細敘述紙上,然後一字一字地敲到了那臺買給女兒學習用的電腦上,並最終發佈到自己開通的微博上,一共12條。
他還給妻子而女兒分別留下了一封絕筆書,這也成了公安機關最後認定其爲嫌疑人的證據。林瓊告訴記者,只有陳水總妻女看過這兩封絕筆書,據陳妻敘述,內容大致說他現在已經60歲了,身體有病,對不起她們,有好的人就去另嫁了吧。
6月7日上午一早,陳水總到街上買回一袋油條,切成小段後放在一個鋁合金的盆子裏,就着開水吃,但還剩了一半留在那裏。那張桌子上,還有一盒散裝的菸絲、一個放大鏡、幾個打火機、幾隻筆、兩罐辣椒醬和幾個被茶漬浸成黑色的杯子。
吃完早餐,陳水總出門幫妹妹陳香萍做了最後一件事情。朋友託陳香萍幫忙買一個電視信號鍋,陳香萍則找了陳水總幫忙。
下午,陳水總將信號鍋買回來放在家裏。快4點的時候,他到樓上問老四陳天華,五妹的朋友什麼時候來拿信號鍋。十幾分鍾後,在門口擺攤的林瓊看到陳水總拖着一個小車,上面放着一個編織袋出門了,下身西褲,上身是淺色的襯衣,有一顆釦子還沒有扣好。
監控錄像顯示,兩個小時後,陳水總出現在了快速公交車金山站,用手推車拉着編織袋,在BRT車站徘徊,並最終上了閩DY7396公交車。
有多名同車倖存者事後指認,陳水總在閩DY7396公交車行駛BRT快1B線進島方向至金山站與蔡塘站之間時點燃了手上的編織袋,致使整部車引起猛烈燃燒。
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陳香萍反覆地問:“我哥哥真的死了嗎?”幾天裏她常常獨自到陳水總的房間裏坐着,一根接一根地抽菸。
陳泰正則已經接受了事實。“這個事情真的很嚴重,的確太不應該了,真的不應該這麼衝動。”他掐掉一根菸,沉默良久,說:“我們對那些死者家庭也很愧疚。” (應受訪者要求,文中陳水總家屬均爲化名)(記者範傳貴)
(來源:法制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