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攝影張揚
公安機關將贓物返還失主。
本報記者張席貴
通訊員桑麗瑋
昨日,記者從長春市公安局獲悉,公交治安分局客運治安派出所經過一個月的縝密偵查,成功破獲“4·12”長途客車盜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名,破獲盜竊案件4起,收繳筆記本電腦兩臺、“蘋果牌”手機1部,鹿茸片3300克,涉案價值兩萬餘元。
4月12日16時30分,公交治安分局客運派出所高速站警區接到乘客馬某報警稱:當日12時許,馬某在高速客運站乘坐長春至遼源的長途客車,到遼源後發現放在貨架上雙肩包內一臺聯想筆記本電腦被盜。接警後,公交治安分局客運派出所領導高度重視,將案件情況和掌握信息一併向分局領導彙報。林亞東局長對該案做出重要指示:客運派出所成立專案組,全力破獲此案。以陳赤所長爲組長的“4·12”長途客車盜竊案專案組成立並立即開展大量偵查工作。
民警對客運站周邊、高速公路出口、高速客運站內的監控點排查所有監控錄像。經過9天的錄像排查檢索,民警發現案件爲4人的一盜竊團伙所爲。4月12日10時14分,該4名犯罪嫌疑人駕駛一輛銀灰色捷達轎車停靠在高速公路客運站附近,三名犯罪嫌疑人進入客運站,他們隨同檢票的旅客進入發車站位,先後竄到長春發往磐石、遼源、通化的客車上伺機作案。由於錄像角度和分辨率低的緣故,無法看清作案車輛車牌號。
民警在對客車司機、乘務員的走訪中得到一條重要信息:發案當日10時30分發往磐石市的班車有3名乘客檢票後沒有走。車上有一旅客丟失蘋果手機一部(該旅客未報案)。
專案組民警對6個售票口逐一詳查售票錄像,在6號售票口發現有一人在窗口購買了三張長春至磐石的客票,民警通過客票信息並以此鎖定了一名犯罪嫌疑人朱某某,經比對該人正是在高速站發往遼源的客車上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專案組兵分兩路,一部分警力在高速客運站蹲守,在該團伙來長作案時抓捕;另一部分警力趕赴吉林、磐石進一步偵查。專案組先後五次往返長春與磐石。經過一個月的艱苦工作,5月15日中午,專案組在磐石市供電公司樓下一個小飯店內將正在預謀作案的犯罪嫌疑人朱某(男、50歲、磐石市人)、叢某(男、46歲、磐石市人)、孫某(男、44歲、輝南縣人)三人抓獲,當場收繳作案所用捷達轎車一輛。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供述自今年3月份以來,朱某、叢某、孫某與另一犯罪嫌疑人結成團伙,駕車在磐石、永吉、樺甸、集安、遼源、長春等地長途客運站盜竊車上旅客財物4起,贓物銷往樺甸或自用。
近日,民警再次赴樺甸、磐石,現贓物全部被公安機關收繳。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一名犯罪嫌疑人正在抓捕中。案件正在審理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