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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進一步加強對縣處級幹部的預防性監督,遼寧省丹東市紀委經與組織部門溝通,及時補充完善了《擬提任縣處級領導幹部徵求紀委意見暫行辦法》,建立起幹部調整信息即時提供製度,即:“在新提任縣處級領導幹部試用期開始一週內和領導幹部崗位調整一週內,市委組織部將幹部崗位調整情況及時提供給市紀委。”自該項制度建立以來,丹東市共提拔和調整縣處級領導幹部29人。由於信息獲取及時準確,所有提拔和調整的縣處級領導幹部都能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廉政信息,快速、及時、準確地建立和完善了廉政檔案。29名領導幹部調整後,相關領導班子也都按照省紀委、省委組織部《關於實行黨政主要領導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採購和工程項目的暫行規定》及時調整了領導分工,使全市所有縣處級領導幹部都處於市紀委及時有效的監督之中。
(據遼寧省監察廳信息)
(來源:國家預防腐敗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