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爲鼓勵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積極應徵入伍,進一步提高兵員徵集質量,本市對2013年度高校畢業生推出徵兵優惠支持政策,類似優惠政策在全國尚屬首例。根據這項優惠政策,入學前爲非天津市戶籍的本市高校畢業生,今年可以在本市報名入伍,退役後可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安置落戶。這改變了以往非天津市戶籍的本市高校畢業生只能回到戶籍所在地報名入伍的單一選擇。
在採訪中記者瞭解到,徵集的高校畢業生,是指坐落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學生。往屆畢業生、成人教育、各類非學歷教育、培訓類院校及自考類院校學生不包括在內。高校畢業生入伍的年齡、身體、政治等條件按照國家和軍隊有關規定執行。
每年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區縣徵兵辦公室要會同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深入高校組織畢業生進行兵役登記和入伍預徵,符合基本徵集條件的確定爲預徵對象;指導預徵對象登錄“大學生預徵報名平臺”(http://zbbm.chsi.com.cn),填寫《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和《應徵入伍高校畢業生補償學費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申請表》(以下稱《登記表》和《申請表》),審覈填報信息,並將《登記表》和《申請表》蓋章後發給預徵對象本人。各高校要在當地兵役機關和教育部門指導下,成立專門班子,指定專門人員抓好畢業生徵集工作落實。具體工作,高校設有武裝部的由武裝部牽頭負責,沒有設立武裝部的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
入學前爲本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持《應屆畢業生預徵對象登記表》到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區縣徵兵辦公室報名應徵。通過體格檢查、政治審查並符合其他徵集條件的,由區縣徵兵辦公室優先批准入伍。
入學前爲非天津市戶籍的高校畢業生,根據本人意願可在高校所在地區縣徵兵辦公室報名應徵,退役後可按國家和天津市有關規定在本市安置落戶。具體程序和規定如下:
1.高校畢業生預徵對象根據通知要求,參加體檢政審,符合徵集條件的由高校所在地區縣徵兵辦公室批准入伍,就讀高校應爲其辦理戶籍及檔案留校手續,由高校所在地區縣民政部門按照當地同等標準發放義務兵家屬優待金。高校畢業生批准入伍後,對戶口遷入本市高校集體戶口的畢業生由就讀高校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戶口註銷手續,對戶口在原籍的由就讀高校所在地區縣徵兵辦公室發函通報其原籍兵役機關辦理戶口註銷手續。2.入伍高校畢業生退出現役時,由本人申請,經高校所在區縣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門批准,可享受本市戶籍退役士兵同等自主擇業經濟待遇。3.入伍高校畢業生退出現役後,由戶口註銷地公安部門負責恢復戶口。在本市落實就業單位的,按照市政府規定辦理天津市戶籍。退役高校畢業生可憑用人單位錄(聘)用手續,向原就讀高校再次申請辦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公安部門依據退出現役高校畢業生所持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爲其辦理戶籍到工作所在地的戶口遷移手續。郭曉瑩通訊員邢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