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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爭議成功調解後,18名員工代表給平湖街道送來錦旗。
平湖街道精心部署“平安建設”工作。
爲進一步推進省、市、區部署的平安建設和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深圳市龍崗區平湖街道努力把企業、社區、街道“三級”勞動爭議調解工作打造成爲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突出亮點,使平湖成爲基層調解網絡運作“示範街道”。
筆者瞭解到,平湖街道立足實際、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實現了勞動爭議調解與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工作的有效對接,並取得良好效果,確保了平湖社會治安維穩的良好形勢。
經過持續深入實踐,創建勞動爭議調解的“平湖模式”已經成效初顯:
2009年,平湖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順利通過區委、區政府考覈驗收,2010年成爲全市第一批街道“中心”示範點創建單位;2010年,街道調委會被評爲深圳市人民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先進單位”;2012年,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被區委、區政府評爲“龍崗區2010-2012年先進集體”;2012年,中央電視臺和省、市、區主流媒體先後報道了該街道“夯實基層維穩根基,化解矛盾促和諧保平安”的經驗做法。
-平湖“實情”
人口倒掛帶來勞動爭議調解壓力
“平湖地理區位特殊,流動人口比例大、勞動爭議調解案件比例大。但由於創新求變,矛盾糾紛調處態勢良好,總體平穩可控。”平湖街道負責人介紹,儘管轄區流動人口和社會管理壓力很大,但他們一直在探索新路子。
平湖位於龍崗區西北部,轄區總面積41.8平方公里,是深圳與東莞兩市、龍崗與龍華新區兩區的交接點。便利的交通帶來第三產業的繁榮和熙熙攘攘的流動人口。平湖街道下轄12個社區,總人口50餘萬人,其中戶籍人口2.3萬人,流動人口47.7萬人,非戶籍人口與戶籍人口嚴重倒掛,比例達17:1,大部分流動人口分佈在街道1600多家工廠裏。
上述特點決定了勞動爭議調解案件比例大。2012年,平湖街道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案件1480宗,其中勞動爭議案件多達1346宗,佔91%。今年1—5月,街道共受理各類矛盾糾紛623宗,其中勞動爭議案件580宗,佔93%。儘管如此,街道負責人介紹,近年發生的各類矛盾糾紛案件均得到妥善調處,重點疑難案件和歷史積案均能穩控在街道,尤其是在全國“兩會”期間,沒有發生赴省進京上訪事件,“特殊防護期”矛盾糾紛處置工作在全區名列前茅,受到區委、區政府的表彰獎勵。
2012年,社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受理矛盾糾紛案件1184宗,調處1139宗,調處成功率96.32%,佔街道案件總數的82%。今年1—5月,社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受理486宗,佔街道案件總數的78%。
爲何能取得如此好的成績?平湖街道在多年來推行的街道與社區兩級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大調解”格局中,又創新推出街道、社區、企業“三級”勞動爭議調解組織網絡覆蓋舉措,使之在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絕大部分矛盾糾紛成功化解在社區,基層維穩根基越來越紮實。同時,企業內部調解案件的數量逐年增加,企業人民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逐步提升。
宏觀與微觀結合,創新與實效並重
-“平湖模式”
“我們的主要做法是‘宏觀對接、微觀突破、打造亮點、務求實效’。”平湖街道負責人表示。
宏觀對接,即街道、社區、企業“三級”勞動爭議調解與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運作有效對接;微觀突破,是指鞏固和延伸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工作成果,實現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在企業“主陣地”的新突破;打造亮點,將上級文件精神與街道、社區、企業實際有機結合,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調處勞動爭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有效銜接,在企業形成“企業自治、資源優化、多方調處”的勞動爭議調解運作機制,成爲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突出亮點;務求實效,強調充分發揮“大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作用,把絕大部分勞動爭議、矛盾糾紛化解於萌芽時段,儘可能消化在企業和社區,設法穩控在街道,最終實現“案結事了”,確保平湖社會經濟穩定發展。
推動“平安建設”強化街道“大調解” “聯調聯處”功能
6月5日,上木古社區達某訊公司50多名員工認爲工資過低要求辭職,且在離職手續方面發生糾紛,集體到街道上訪。平湖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組織信訪辦、司法所、勞動管理辦等多個部門和上木古社區及時介入調處,成功促使雙方達成協議。這是平湖街道充分發揮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大調解效能,促進街道調解平臺、調解信息、調解機制進一步融合,以凝聚“大調解”機制正能量的一個真實案例。
2011年,爲有效解決影響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平湖街道出臺並實施了訴前聯調、執法聯動、風險評估、維穩處突、綜合應急“五大機制”。
訴前聯調,是以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爲龍頭,法庭、綜治、勞動、司法、信訪、公安等多個部門共同參與的訴前糾紛聯調;執法聯動,是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執法的事項,平湖依託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協調會商,加強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上的聯動性、主動性,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避免多頭執法、重複執法、執法力量單一的局面;風險評估機制,是對街道、社區涉及較大範圍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重大決策、重點項目等重大事項,是否可能引發羣衆大規模上訪或羣體性事件進行先期預測、先期研判、先期介入;維穩處突機制,即在處置影響社會穩定的突發羣體性事件時,在街道維穩及綜治委的領導下,通過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的統籌協調,督促各相關單位依法履職、共同處置、有效穩控,避免事態擴大的應急機制;綜合應急機制,強調在街道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委員會的統一指揮下,按照平時與戰時結合、以防爲主、分級響應、部門聯動、有效處置的原則,整合部門力量,妥善處置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公共事件,避免因處置不當引發羣體性維穩事件的工作機制。
“‘五大機制’的核心是‘聯調聯處’,已經產生了良好的綜合效應。”平湖街道負責人介紹,近兩年來成功處理了一大批案件。2011年6月,街道第一時間獲悉某工廠老闆拖欠320餘名工人工資逃匿、工人準備集體上訪的情況後,連夜召開緊急研判會議部署穩控處置措施,立即組成6個穩控工作組進駐該廠,每組包做50名工人的思想疏導工作,尤其是及時做通了該廠中層幹部的思想工作、迅速打開工人心中的結,成功化解了該起重大勞資糾紛。2012年11月14日,某工廠60餘名工人在街道集結,廠內460多名員工也集結在一起準備上訪。街道立即採取“聯調聯處”的做法,針對不同的員工班組,有針對性地做思想疏導工作,最終成功化解了這起重大勞資糾紛。
築牢“維穩根基”完善社區矛盾糾紛調處機制運作
社區是社會管理的關鍵單元,爲了築牢這一根基,平湖在保持社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運作不變的前提下,以人民調解爲依託,實現人民調解和勞動爭議調解完全融合。
平湖重視發揮社區“第一道防線”作用,首先,認真落實龍崗區委、區政府〔2013〕4號文及區有關社區調委會主任享受社區副職待遇的文件要求,確保了社區治保主任與調委會主任由同一名社區副職兼任,提高了矛盾糾紛調處的效率和效能,較好地解決了以往存在的因多頭負責而導致推諉扯皮的現象。其次,將勞動爭議調解員、人民調解員合二爲一,成爲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調解員,負責勞動爭議等各類矛盾糾紛的調處工作,使人民調解和勞動爭議調解有機結合。再者,抓典型示範,在全街道大力推廣鵝公嶺勞動爭議調解“示範社區”排查抓“早”、預防抓“先”、處理抓“度”的好經驗、好做法,產生了良好效果。
爲確保社區發揮作用,平湖建立了較完善的運作機制,12個社區統一採用矛盾糾紛調處“扇形圖”運作模式,各社區的矛盾糾紛由社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受理平臺統一受理,由調解員當場調處;調解不了的,由調委會主任牽頭調處;再調解不了的,由社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專職副主任、常務副主任(居委會主任)、主任(綜合黨委書記)分別牽頭調處;需要法律援助的,由街道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負責落實。
“在實際運作中,當企業發生30人以下勞動爭議案件時,社區儘可能引導、督促企業調委會迅速開展企業內調解;當企業發生30人以上勞動爭議案件,社區立即及時介入、及時調處、及時上報;對於處理不了的疑難複雜案件,及時啓動應急處理機制,快速向街道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報告。”平湖街道綜治辦負責人指出。
調解員是實現社區維穩的關鍵因素。平湖大力強化隊伍建設,早在2009年便爲12個社區各配備了2名法律本科畢業的專職調解員,去年又爲法庭、公安、交警各配備2名調解員。在此基礎上,今年將通過向社會公開招聘的辦法,爲每個社區再增加2名法律素養良好的專職調解員,並逐步提高他們的工資待遇;同時,進一步擴充兼職調解員隊伍,尤其是吸納一批威望較高的黨員代表、羣衆代表、物管員代表、社區平安志願者代表擔任兼職調解員。
此外,落實了街道與社區“雙向考覈辦法”,加強對調解員的績效考覈。對處置案件多、質量高、羣衆評價好的調解員,及時給予表彰獎勵;對於工作不稱職的,按規定程序予以辭退或解聘。
“調解員隊伍是街道矛盾糾紛調處的骨幹力量,近年來涌現了一批感人至深的先進典型。”平湖街道綜治辦負責人介紹,白坭坑社區調解員譚華容7年如一日,調解各類矛盾糾紛700多起,成功率達95%,防止矛盾激發100多起,挽回經濟損失600多萬元。
實施“重點突破”實現企業調解組織的有效運作
除了街道、社區,平湖街道還十分注重發揮企業勞動爭議調解的“主陣地”作用,引導督促企業建立調解組織,強化企業調委會軟、硬件建設,推動實現“五個標準化”運作,逐步增強企業內部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
從2009年12月起,平湖街道開始在規模以上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經過不斷髮展壯大,截至目前,全街道已建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企業由初創時的13家發展到326家,佔街道企業總數的22.5%;其中500人以上企業48家,100人以上500人以下、且有工會組織的企業272家;並按程序完成報備手續,在其他企業建立勞動爭議“聯絡員制度”;全利豐五金塑膠製品有限公司、南塑建材塑膠製品(深圳)有限公司、中華商務聯合印刷(廣東)有限公司成爲街道“示範企業”。
爲推進企業調委會軟、硬件建設,平湖街道將企業人民調解和勞動爭議調解融爲一體,整合爲企業人民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代表和企業代表組成,人數由雙方協商確定,雙方人數應當對等,企業代表由企業負責人指定。硬件實現“四有”、“三上牆”,即有牌子、有場地、有人員、有制度,工作職責上牆、工作制度上牆、勞動爭議調解程序上牆。
全利豐五金塑膠製品公司1998年就建立了以廠長爲主任的調解委員會,2002年又建立了勞動爭議調解小組。該公司爲提高勞動爭議調解效率,在政府部門的指導下,實現了調解資源的整合,兩塊牌子合二爲一,建立“調委會—調解小組—調解員”三級企業內部調解網絡,運作良好。該公司還設置了2個法制宣傳長廊,開設了圖書室,定期發放法制宣傳資料,舉行法律知識講座,以各種形式提升員工的守法意識;通過定期召開員工代表會議、工資標準公開計算等方法,使企業管理透明化,減少了勞資糾紛隱患。
對已組建調委會的326家規模以上企業,平湖街道實行分類指導、重點突破、全面覆蓋,逐步實現“五個標準化”運作。分別是調解文書標準化,即統一使用區規定的人民調解與勞動爭議調解對接後的一系列調解文書、卷宗袋、臺賬本;處理程序標準化,即按勞資糾紛的大小主動介入、分類處理、積極處突;檔案管理標準化,即檔案涵蓋內容包括企業調解組織建設、勞資案件調解、調解員培訓、法律法規宣傳、各類報表等資料;信息報送標準化,即指定信息員負責調解數據的統計和報送工作,並按要求按時保質上報有關調解信息;調解員履職標準化,即企業調解員嚴格按要求履行好調解員職責。
南塑建材塑膠製品(深圳)公司按照“五個標準化”要求,不斷探索適合企業實際的調解辦法,不斷加強企業內部調解組織建設,通過邀請法律專家到企業開展法律講座、調委會與工會組織員工聯歡等方式,增進員工對法律法規和調解組織的瞭解,共同營造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
完善考覈保障整合出3000多萬元“平安平湖基金”
要確保街道、社區、企業三級調解組織進一步更好發揮作用,完善考覈和強化資金保障是關鍵。
勞動爭議調解是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大調解”的重要任務,按照上級要求,平湖街道將其納入政法綜治維穩工作年度考覈內容,以考覈促進“示範街道”建設;社區考覈工作由街道維穩及綜治辦、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牽頭落實,調解員考覈由司法所、勞動管理辦牽頭落實。
其次,嚴格落實市、區綜治信訪維穩“一網考覈”辦法和矛盾糾紛隱患排查處置“行政效能監察”辦法。在街道“中心”成員單位中,矛盾糾紛排查處置考覈項目的主要責任單位是勞動管理辦、信訪辦;問題隱患排查處置考覈項目的主要責任單位是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管所、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法律援助考覈項目的主要責任單位是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口和治安管理考覈項目的主要責任單位是維穩及綜治辦。街道“中心”負責督促各成員單位認真履行好工作職責,如在市、區年度考覈排名中低於平均水平,考覈項目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年終考覈即不能評爲優秀。
在調解基金整合方面,2005年,平湖街道出臺了《平湖街道企業欠薪保障金實施細則》,對企業欠薪保障金的來源、籌集和管理、使用原則、使用審批程序做了詳細規定,尤其對於企業欠薪保障金的來源,規定各社區、駐平湖工業區、平湖投資管理公司按屬地企業數量、規模定額一次性上交,同時按屬地年度使用保障總額一定比例予以補償。
據統計,8年來,該街道籌集的欠薪保障金累積至450萬元,爲及時妥善處理勞動爭議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初,平湖街道將羣防羣治工作保底擁有的150萬元獎勵基金,加上9個社區股份合作公司爲羣防羣治出資的2545萬元,再加上企業欠薪保障金450萬元,整合爲擁有3000多萬元資金的“平安平湖基金”,同時大力倡導、鼓勵社會各界以自願爲原則,出資用作平安基金。
一個街道綜治部門的思考
還需邁過“四道坎”
-平湖啓示
面對當前形勢,平湖街道綜治部門負責人毫不掩飾地說,目前仍然存在四大難題,推進和完善基層勞動爭議大調解機制,任重道遠。
擺在第一位的是專業化調解力量不足。當前社會正值轉型期,各類矛盾糾紛頻發,街道現有調解力量長期超負荷工作,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矛盾糾紛調處需求。
其次,企業化解爭議的主體能力不強,相當部分企業缺乏應有的社會責任感,認爲“賺錢是自己的事、化解矛盾糾紛是政府的事”,甚至還出現過矛盾糾紛爆發後“政府在出力、老闆在喝茶”的怪現象。勞動爭議調處本是企業分內之事,但企業往往將其推給政府。
另外,企業員工擔當調解員有利也有弊,企業員工代表擔當調解員本來是好事,其對工人的處境感同身受,能夠更好地開展調解工作;但同時又有其“先天不足”,比如缺乏法律專業知識、“跳槽”現象嚴重,人員流動性大;再者,他們與其他員工是同等身份,一定程度上也使調解工作的公信力受到影響。
還有就是“六五”普法工作任務艱鉅。很多勞動爭議往往是由於當事人法律法規意識淡薄所致,因此加大“六五”普法力度將有利於矛盾糾紛調處,有利於社會和諧穩定。
接下來,平湖街道綜治部門將按照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形成源頭治理、動態管理、應急處置相結合的社會管理機制”、“健全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加強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要求,堅持“預防爲主、基層爲主、調解爲主”的方針,將中央和省、市、區的部署要求與平湖實際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加強街道社區兩級大綜管(綜治信訪維穩)中心建設和平安建設,不斷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工作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經濟發展,維護社會穩定。
策劃:溫石祥
文/圖:陶清清黎本智李巖
鍾徵李就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