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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尹輔華)記者昨日從倫教街道辦獲悉,爲了激勵企業爭創商標,搶佔市場話語權,該街道辦將對企業獲得馳名商標進行獎勵,其中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根據倫教街道辦規定,在2016年前,該街道辦管轄範圍內的企業或組織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獎勵50萬元;獲得廣東省著名商標認定的獎勵5萬元;成功註冊證明商標或地理標誌的獎勵15萬元;成功註冊集體商標的獎勵5萬元。
另外,爲鼓勵有發展潛力的中小微企業積極註冊商標,創建自主品牌,提升區域商標註冊率。成功註冊企業第一個商標的,倫教街道商標品牌戰略領導小組給予每件商標500元註冊費補貼。
“同一單位多個商標被認定爲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或註冊多個證明商標、集體商標或地理標誌,或對同一件商標重複認定的,按最高標準獎勵,不進行重複獎勵;對延續後重新被認定的不再獎勵。”該街道辦相關負責人指出,將要求獲獎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簽訂獎勵資金承諾書,將獲得獎勵資金用於商標培育管理、品牌宣傳推廣等,不得挪作他用,倫教街道商標品牌戰略領導小組負責監督獎勵資金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