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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何穎思)昨日,記者從廣州市人社局網站獲悉,重型β地中海貧血、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以及血友病三種門診特定項目的有關文件有效期將屆滿,爲此,該局對文件進行修訂和完善並徵求意見。據悉,三份文件的修改對參保人員的醫保待遇和政策沒有太大變化,只是在參保病人的確認上,刪除了“經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的規定。
廣州市人社局近日擬定了《關於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重型β地中海貧血門診治療費用範圍及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關於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門診治療費用範圍及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及《關於廣州市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血友病門診治療費用範圍及標準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市人社局醫保處有關人士介紹,對於參保人員來說,三份修改文件並沒有太大變化,待遇和政策基本不變,只是其中針對三種病的參保病人確定上,舊文件要求“經本市社會保險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確診,並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而新文件把“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確認”刪除,改爲“經本市社會保險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確診並審覈確認符合准入標準”即可。實際操作上,醫保處有關人士表示實際上對參保人來說,相關規定基本沒有變化。
上述三份通知將在6月14日至2013年6月24日公開徵求意見,廣大市民可通過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提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