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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張西陸)2010年起,廣州將重型β地中海貧血、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等三項門診治療納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特定項目範圍。如今,三年有效期屆滿,記者日前從廣州市人社局官網獲悉,爲延續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該局已發佈上述三項門診特定項目的延續文件,現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中規定,患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的參保人員,每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爲5000元,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當月有效,不滾存、不累計;患重型β地中海貧血的參保人員,每月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爲3000元,月最高支付限額標準當月有效;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參保病人血友病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則按本市基本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額費用範圍。
記者從市人社局醫保處瞭解到,對市民而言,上述三個門診特定項目的新文件並沒有大的變化,即待遇和政策基本未變,唯一有不同的部分出現在對重型β地中海貧血蔘保人員的界定。此前文件要求重型β地貧參保人須經市醫保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後方可享受待遇,但本次通知刪除了這一要求,只要參保病人經市社會保險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確診並審覈確認符合准入標準的,即可按規定享受該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即日起至6月24日期間,市民可通過登錄市人社局門戶網站(http://www.hrssgz.gov.cn)查閱具體內容,並以信函、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提出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