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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者說
擺攤一個月賺了幾百元
昨天的發佈會現場,當事的兩名城管桂文靜和楊希一直很沉默,只有桂文靜中途簡單解釋了練攤的原因,楊希則一直正襟危坐,始終未發言,不到40分鐘的發佈會結束後,兩人便匆匆離開了現場。
記者曾上前攔住桂文靜問“體驗式執法到底是局裏安排的,還是你自己提出來的”?對方肯定地說是“自己主動提出來的”。他在5月11日的日記中寫道:“作爲一名路管中隊的執法隊員,我經常和小攤小販打交道,也常常思考對他們怎樣管理,你管吧,他們確實有些生活不易,不管吧,按照我們的規定又不行,作爲管理者,能否進行一下換位思考,說不定能對我們的工作有一定的借鑑意義呢!”
隨後,桂文靜找到在該局辦公室工作的楊希,希望一起體驗,楊希爽快地答應了。二人先是自費購買了一些髮卡等小飾品進行銷售,5月24日,兩人又買了114個杯子擺攤賣,每個杯子拿貨價2.5元,共用錢280元。
洪山區城管局透露:兩人進貨的錢都是自己掏的,買東西賺了幾百元,經商議,該局決定把二人賺的錢加上該局局領導捐出的錢,湊夠1000元錢,準備捐給在武漢大學門口賣紅薯供兒子上學的一名男子。
-迴應質疑
開始不迴應看網友態度
問題1:
會不會處罰當事隊員?
我國公務員法中有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允許從事或參與經營性活動,既然已經證實擺攤的是正式執法隊員(參照公務員管理),那是否會對涉事城管隊員進行處罰?
對此,趙揚解釋說,此事是該局對柔性執法的一種探索,參與體驗的兩人是主動請纓後帶着局裏的工作任務去體驗的,因此,其行爲不能算是從事經營性活動,更談不上處罰兩人。
問題2:
爲何信息發佈一拖再拖?
既然兩名城管體驗式執法是經過洪山區城管局兩名局領導批准的,且是一個月之前批准的,那爲什麼在網上爆料出現的第一天時,給媒體的答覆仍是“還在調查處理中”?
對此,武漢市城管委負責人解釋,此事引起社會如此大的關注,確實很出乎意料,之所以沒有立即做出說明,是爲了看一看網友的態度到底是什麼樣的,結果顯示,大多數網友對城管練攤的態度還是很正面的。
問題3:
爲何非要體驗式執法?
洪山區城管局稱,兩名城管體驗式執法的目的在於探索新的柔性執法方式,瞭解攤販們的真實生活,從而爲該局管理佔道攤販提供參考資料和借鑑。但有記者提出,城管了解攤販可通過其他方式比如發放調查問卷等,爲何非要讓兩名身份特殊的城管人員去佔道賣東西呢?
對此,洪山城管局黨委書記李運詳說,該局也曾通過調查問卷、召開座談會的方式對佔道攤販的生活情況進行了解,但效果不太理想,所以,才應兩名隊員的要求,讓他們客串攤販,希望他們把攤販生存的第一手資料帶回來。
-日記摘抄
商販向保安送錢“保平安”
武漢城管委還向記者展示了隊員的“擺攤日記”。上面記錄着擺攤的尷尬、遭城管執法追趕的經歷和感受。記者昨天看到“體驗日記”,其中有魯磨路天橋商販向保安送錢“保平安”的細節。
昨晚,面對媒體的再次追問,桂文靜坦言現在壓力太大,甚至不知道自己該說什麼,壓力主要來源於網友的評論,最近根本不敢上網。對於網友質疑他的日記是用同一支筆寫的,是否是事後補的?桂文靜說:“身邊有筆時就會寫,保證不會作假。”
5月14日週二晴
地點:魯磨路天橋
記錄人:楊希
保安走後,小販們又開始把包袱裏的東西重新拿出來做生意,其中一個小販跟隨保安一起走過來,停下來後,竟然從錢包裏拿出幾張毛爺爺給了保安。我頓時石化了,原來這也有潛規則啊。
綜合新華社《武漢晚報》報道
(來源:北京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