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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女子編造做生意、售房、救兒子等各種理由行騙,共詐取現金5萬餘元。日前,該女子被河北區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
41歲的胡某是本市無業人員。2009年12月至2010年1月間,胡某虛構其做二手汽車買賣需要送禮、給兒子買玩具等謊言,分三次在本市北辰區騙取被害人李某人民幣1.5萬餘元,後全部揮霍。2011年11月,胡某在本市河北區承租了一套房屋。2012年2月間,胡某僞造了其所承租房屋的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及本人居民戶口簿後,以出售該房屋收取定金的名義,騙取被害人溫某人民幣3萬元。同年3月6日,胡某又虛構爲救兒子需要借錢的謊言,再次騙取溫某人民幣5000元。案發前,經被害人多次催要,胡某先後退還溫某人民幣8000元,其餘款項全部揮霍。經被害人報警,胡某於2012年9月13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