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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灣區級文物評定取消覈定環節第五輪行政審批改革目錄公佈,118項區級事項將調整荔灣區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將被取消。日前,荔灣區印發《關於取消調整保留行政審批備案事項的決定》,公佈第五輪行政審批改革目錄,涉及118項區級事項的調整取消保留。根據省、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荔灣區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將對市場和社會能夠自我調節的事項取消行政審批,對社會組織能夠承擔的事項轉移給社會組織。共涉及取消86項行政審批、備案事項,調整32項,省市下放託管56項,同時原有項目保留158項。
在調整行政審批、備案事項中,有3項被轉移到相關的行業協會組織辦理。其中“防空地下施工圖審查”轉由市民法協會組織辦理,市政建設“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轉移給市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協會,而“護士執業註冊”事項由區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具備條件的行業協會承接。
[解讀]
●文物保護:有8項涉及文物保護單位的審批事項和備案。其中,政府出資幫助修繕的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轉讓、抵押或改變用途審批,這一項目由市或省下放實施。
區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核定則被取消。有文物保護專業人士介紹,一處文物保護單位從被發現到掛牌,需要經過發現、論證、審批和核定4個程序,完成這些環節,需要至少2年,取消覈定環節,將可減少這一時間。
●街道辦事處:將取消廉租房和經適房的申請初審,調整爲部門職責性管理工作,但保留業主委員會備案職能。
●民辦教育:有5項被取消,包括“民辦非職業技能培訓學校設置的專業、開設的課程、選用的教材、學籍和管理制度備案”、“民辦非職業技能培訓學校理事長、理事或者董事長、董事名單備案”、“民辦非職業技能培訓學校取得合理回報比例決定及公佈辦學水平材料的備案”、“民辦教育機構收費備案”和“民辦學校修改章程備案”,此後這些事項均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加強監管。
(來源:南方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