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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星星繪(人民視覺)
太原一交警對違規停車開出萬餘張“下不爲例”罰單引爭議
人性執法還是濫用職權?
“學生通道,請勿停車。下不爲例,敬請配合。”在山西省太原市塢城中路,一些違章停車的司機收到了一張特殊的罰單,單據上沒有處罰金額,只是幾句簡單的提示話語,要求違規者“下不爲例”。
近日,太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小店二大隊五中隊代理副中隊長任建剛因爲開出萬餘“溫情罰單”,引發公衆熱議。許多太原市民和媒體稱讚該交警人性化執法,也有不同觀點認爲,“溫情罰單”是對嚴肅法規的隨意執行,涉嫌執法違法。有法律專業人士表示,人性化執法須以“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爲前提,“下不爲例”應有限度。(記者周亞軍)
碰撞
教育爲主罰款爲輔
交警的工作是爲了羣衆能暢通、平安的出行,罰款並不是目的。我們支隊和大隊都鼓勵人性化執法,特別是今年太原大力實施道路改造,引發交通擁堵、停車位緊張等問題,爲了紓解由此引發的諸多矛盾和不便,我才適度採取了此變通做法。
我的執法原則是:教育爲主,罰款爲輔。但這並不意味着隨意執法。對於逆向停車、壓佔盲道這些違法行爲的車輛,還是要依法進行處罰。
開罰單警官任建剛
溫情執法應該提倡
什麼算違法停車?這一點有時候老百姓並不是很清楚。現實生活中,一些地方的交警藉此亂開罰單,影響很不好。這位交警能夠“溫情”執法,謹慎開罰單,這是好事。老百姓知道停車違規了,錯了肯定會改,所以,溫情執法的效果比起只開罰單收錢會好很多,應該提倡。
太原市民李平
特殊罰單涉嫌違規
生命沒有下不爲例,執法者應該嚴格執法。這名交警開出了一萬多張“下不爲例”罰單,法律的尊嚴何在?而且,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機動車違法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或拒絕駛離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太原交警的行爲已經違法。
網友衡陽陳建鐵
“下不爲例”應有限度
該交警行爲是否違法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違法行爲輕微並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後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即使駕駛人不在現場(如臨時停車、人在附近),違法行爲能及時糾正,且違章停車行爲沒有嚴重危害公共秩序,也可以對其實行行政告誡。
儘管人性化執法值得提倡,但前提必須是維護法律的嚴肅性,“下不爲例”應有限度,不能濫用。
浙江台州市工商局公職律師夏建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