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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網絡上有消息稱:河北省撫寧縣大石窟村山上的一座長城烽火臺被人爲拆除,而村支書楊某稱被拆除的不是烽火臺,只不過是一個土堆。記者實地採訪瞭解到,大石窟長城烽火臺到今年初時僅剩殘存遺址,但遺址被毀確有其事。
經撫寧縣文管部門覈實,上世紀七十年代初當地因修建小水利發電站石材不足,烽火臺被炸藥炸燬,外圍條石全部用於建設攔水壩,只剩下一部分基座和土芯,當地百姓稱之爲“破樓”。據2002年6月出版的《秦皇島長城》第四章記載:“大石窟一號烽火臺,全毀。”
由於多年來風吹日曬雨淋,該烽火臺殘留部分土石松動,特別是2012年遇到幾十年罕見的大暴雨後,出現了30釐米寬的裂縫,並有石塊滾落,隨時有坍塌的可能。
據當地羣衆反映,“破樓”所處地勢險要,下方爲百姓果園和農田,對百姓的安全造成了很大威脅,爲此羣衆多次找到大石窟村村幹部,要求將其進行平整,卻沒想到破壞了文物。
撫寧縣政府向記者介紹,他們將採取緊急措施,一是對拆除的散落石塊進行搜索保存,待文管部門拿出處理意見後,採取補救措施;二是將依據文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三是加大宣傳力度,進一步增強羣衆保護長城的意識。
一些專家認爲,村民出於自身安全考慮毀壞文物,對文管部門提出新要求:保護文物與保護人身安全同等重要。根據文物保護法,對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應當根據文物保護單位的級別報相應的文物行政部門批准。長城的修繕要報請國家文物局審批。而事實上,各地長城毀損普遍,不同程度存在年久失修的問題,這是一個亟待破解的大課題。(記者張濤楊世堯)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