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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挪用57萬社保資金利息的縣社保局局長,原本被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依據羣衆舉報對其立案並辦理了刑拘手續。僅僅一週之後,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該官員不僅被檢察機關撤案釋放,而且很快又走馬上任交通局局長。發生在浙江蒼南的這起“官場演義”,究竟唱的是哪出?接到網民提供的新聞線索後,記者先後兩次前往當地一探究竟。
被刑拘的官員爲何匆匆被釋放?
蒼南縣位於浙江省的沿海最南端,隸屬於溫州市,歷史上一直屬平陽縣轄域,於1981年獨立設縣。蒼南因地處玉蒼山脈之南,取縣名爲蒼南,素有浙江“南大門”之稱。
2011年12月8日,溫州市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依據羣衆舉報,對涉嫌挪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的時任蒼南縣社保局局長黃賢藏予以立案,並在當天傳喚後,經審查次日辦理了刑拘手續。這一消息傳出後,有網民立即發帖在網上社區熱議,認爲蒼南又一貪官落馬。
但令人瞠目結舌的是,僅僅一週後,黃賢藏竟然被撤案釋放。
對於這一案件,溫州市委政法委副書記、綜治辦主任姜迪清告訴記者,當時此案是由省檢察院辦案,市檢察院只是予以協助。溫州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局長鄭建勝、政委盧小明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介紹了相關情況。據他們介紹,羣衆對於黃賢藏的舉報材料涉及到三個方面問題:其一是黃賢藏涉嫌挪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其二是挪用社保局公款用於其老家修村級公路;其三是用公款爲其家人辦生日宴。經檢察院查明,用公款辦生日宴一事查無實據;黃賢藏確實先後從社保局賬戶撥給林家院村30萬元用於修路(其中10萬元被村裏退回了社保局工會賬戶),市檢察院認爲有10萬元是從“再就業專項資金賬戶”支付,但“不足20萬元,不構成瀆職罪”。於是,市檢察院一週後撤案,並將黃賢藏同志的有關問題移交給蒼南縣紀委處理。
而記者從《浙江省溫州市人民檢察院檢驗鑑定文書(2012)1號》中看到:“確認蒼南縣勞動保障事務所共收到下屬八個辦事處轉來的利息1042282.17元,直接使用575762元。其中:發放各種補貼105996.64元,發放慰問金4890元,用於招待費3523元,用於購買車輛461352.36元;餘款466520.17元結轉至本年利潤科目,與代理費收入合併使用。”
不足20萬元,不構成犯罪?
“直接使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不屬於挪用?
這樣的說辭,似乎無法平息坊間質疑聲。
備受爭議的官員因何被表彰?
黃賢藏,1959年5月出生,蒼南縣龍港鎮林家院村人,畢業於海軍潛艇學院,1978年11月參加工作,中共黨員,曾任蒼南縣組織部幹部科科長,蒼南縣衛生局局長,黨組書記,蒼南縣勞動社會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現任蒼南縣交通局局長、黨組書記。談及此人,在當地也算頗有名氣。而談起他的官聲,卻是爭議不斷。
黃賢藏原本是轉業軍人,十多年前在衛生局局長任上,黃賢藏曾以與當地一家民營醫院的糾紛而“名聲大噪”。其不僅成爲新聞人物被媒體多次報道,還因狀告北京出版的一份刊物而頻頻在各類媒體上亮相。對於這次的糾紛,黃賢藏曾在接受媒體的採訪時稱,這是因爲他的“嚴格執法”惹來的麻煩。2004年的《今日早報》在一篇對於此事的報道稱:“蒼南縣縣長在黃賢藏的報告上批示,認爲該事在社會上引起不良反響,‘不僅對衛生局及黃賢藏同志本人名譽造成不可估量的損害,還對縣委進行了無端的指責,此風不剎,難以維護安定的發展環境……’。”
然而,記者在與當地的診所、民營醫療機構的從業人員攀談中,這些曾與黃賢藏擔任衛生局局長時有過交往的人士,卻對其嗤之以鼻。
顯然,官方與民間對黃賢藏的評價截然不同,甚至完全相反。
而在黃賢藏擔任縣社保局局長後,把對於他個人的這兩種評價更是推向了極致。
這是記者從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上看到的一份2008年2月1日的公示,公示的內容是2007年度全市勞動保障系統先進集體(3名)和先進工作者(18名)的擬定名單,蒼南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黃賢藏赫然在列。
而在市檢察院,記者又獲悉因涉嫌挪用社保資金利息,黃賢藏被羣衆舉報後,檢察機關立案調查,並將其刑拘。
同一個黃賢藏,究竟是受表彰的模範?還是涉嫌腐敗的污吏?
官方表彰其先進,羣衆舉報其違法亂紀,這就是社保局局長任上的黃賢藏。
是模範,爲何被刑拘?又爲匆匆釋放不了了之?
這似乎,令人費解。
被處分的官員緣何能立即走馬上任?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溫州市檢察院將黃賢藏的有關材料直接移交給蒼南縣紀委。而更爲關鍵的是,所移交的材料並不完整。檢察院對於羣衆舉報的黃賢藏涉嫌挪用社保資金利息57萬多元一事在移交材料時隻字未提。因而,最終蒼南縣紀委於2012年3月初對黃賢藏只是做出了“嚴重警告”的處理決定。
不過,就在黃賢藏被處分的數天後,更爲蹊蹺的事情再次發生。記者從蒼南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3號)瞭解到,2012年3月14日蒼南縣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黃賢藏爲蒼南縣交通運輸局局長的任命。
這是黃賢藏在提名交通局局長後的發言節錄:我將不負組織的厚望,認真分析交通運輸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以“謙虛、務實、創新、清廉”的作風,爲蒼南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
同樣是這份發言中,黃賢藏表示將會“爲全縣百萬人民的便捷出行,兢兢業業,竭盡全力。”
從衛生局局長,到社保局局長,再到交通局局長,黃賢藏的“連環局長”任命背後,有着爭議,更有着不解。
蒼南縣組織部幹部一科科長章希人告訴記者,檢察院撤案處理後,黃賢藏在移交縣紀委後被予以處分。而之所以任命其爲交通局長,是因爲剛好是縣裏機構改革,社保局要和人事局合併後,這個局長要兼組織部副部長,當時考慮他有這個處分,不適合在這個崗位,然後,人事跟社保這個局合併之後又是個很大的局,所以就平職把他調到交通局。
章科長表示,當時整個程序都有經過常委會集體研究、票決。提請政府部們及人大討論通過。
“程序都按照我們政府任免的一套程序。”不過他也承認,按照相關規定,幹部處分一年內不能提拔。但他也強調,這樣的安排並非提拔。
那麼,交通局局長崗位算不算重用?這是記者在蒼南新聞網看到的一則2012年11月19日的消息,消息稱2012年是該縣交通“大投入、大建設、大發展”之年。加快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是該縣“築大平臺、推大項目、優大環境”的重要舉措,也是該縣加快建設“三生融合,幸福蒼南”的主要內容之一。2012年全縣220億元投資任務中,其中9.55%的資金投向交通建設方面,全年計劃完成交通投資21億元。
顯然,這樣的崗位無論從城市建設的重要性,還是權力、資金,答案不言自明。
“連環局長”穩坐官位的背後,讓人好奇,又讓人似乎焦慮。而這種焦慮,正是當前幹部任用和反腐倡廉需要重點關注和解決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