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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是農曆夏至,廣西玉林迎來“荔枝狗肉節”。玉林人素有吃狗肉習俗,這一民間習俗引來各方爭議,多名動物保護主義者呼籲當地民衆不吃狗肉、取消狗肉節,並稱之爲“舌尖上的罪過”。當地官員則稱政府若要完全禁止或取締還沒有什麼依據。
近年來關於吃不吃狗肉的爭論越來越多,甚至在一些地方從理念衝突升級爲行動衝突。無疑,這種爭論體現了社會的文明。吃狗肉在民間一直存在,但在過去,人們並不覺得那有什麼不文明之處,沒有將其與殘忍和殘暴聯繫起來,缺乏悲憫意識。人還吃不飽,哪裏會將同情和悲憫擴展到動物?在溫飽沒有解決的社會中把肚子填飽就是最高的正義,哪裏有憐憫動物的正義?隨着社會的進步,文明發展到一定程度,就將正義和福利擴展到對與人類關係密切的動物的關懷上。不僅“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還剋制着人類中心主義的自私自負,將關懷投向動物。
中國近年來出現了很多保護動物的志願組織,這種完全源於民間的道義自覺就是文明最直觀的體現。
不過需要強調的一點是,狗肉爭論體現了文明,但一定要以文明的方式去推動這種文明,而不能帶着那種“非我族類必是野蠻”的道德霸權去壓制不同觀念者,並不顧民間的觀念而強行去推動“自以爲是的文明”。顯然,在吃不吃狗肉這個問題上社會遠未形成共識,法律並無禁止,而純粹是舊觀念和新文明在道德上的衝突,爭論可以激烈,但在行動上應該是溫和的。
在這個崇尚自由和多元的開放社會,應該容忍不同觀念: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纔會天下大同。不吃狗肉在當下只是部分人所認同的文明,還有很多人不以爲然,應該容忍從觀念到行動有一個漸進的文明形成過程。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應該有耐心等等那些觀念上還沒有進化到能接受“不吃狗肉”者。這個問題上並非二元對立不可調和的善惡之爭,而是不同觀念之爭。也就是並非吃狗肉的就是壞人,不吃的就是好人,而只是觀念不同。如果看到這一點,雙方就不至於劍拔弩張充滿對抗了。
民間和當地官方應該反省吃狗肉的習俗,而不是理直氣壯地以“一直以來我們都吃狗肉”、“這是當地民俗”、“歷史典籍上也有記載”來論證其不可質疑的正當性。歷史上存在,傳統民俗,並不意味着就是正當的,在新時代就應該以這個時代的道德風貌和倫理觀念去思考問題。應該保持一種可能被說服的歉遜,而不是對外在的質疑充滿抵制和排斥,並將反對觀點斥之爲“僞善”。
當然,反對吃狗肉的動物保護主義者,也請以文明的方式去反對。以前遇到過一些極端的動物保護主義者,選擇了一些極端的方式去反對殺狗和吃狗肉,比如在高速公路上把裝有狗的車攔下、並逼着車主把狗放掉——這是非常粗暴的,甚至是對私有財產的侵犯,不能以一種不文明去反對另一種不文明。討論應該理性化,而不應該充滿殺氣,充滿過份的情緒化,將這個問題泛道德化,畢竟吃狗肉不違法,只是在一些人看來不文明。
推動一種文明的形成,需要耐心和寬容,以文明去說服,以文明去推動,纔會真正形成一種文明。
(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