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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隨着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道路交通運量持續大幅度增長,直接關係百姓生命財產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問題也越來越受到重視。21日,天津市政府發佈《關於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惡劣天氣時,可以採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客運車輛運行;增強大中型客車和公共汽車的車輛行駛穩定性和抗側傾能力,客運車輛座椅要全部配置安全帶;制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辦法等。
校車應按標準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
在嚴格長途客運安全管理方面,《意見》確定,本市將積極推動長途客運車輛落實凌晨2時至5時停止運行或接駁運輸等做法。嚴格落實客運車輛夜間限速和嚴禁夜間通行危險路段等要求,惡劣天氣時,可以採取臨時管理措施,暫停客運車輛運行。在運輸車輛動態監管方面,研究制定道路運輸車輛動態監督管理辦法,落實“兩客一危”(長途客運、包車客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和校車按標準安裝使用衛星定位裝置的要求。
向社會公開駕校畢業學員交通違法率
在嚴格駕駛人培訓考試和管理方面,本市將落實機動車駕駛人培訓大綱和考試標準,增加客貨車輛駕駛人安全駕駛培訓考試內容。將大客車駕駛人培養納入本市職業教育體系。實行交通事故駕駛人培訓質量、考試發證責任倒查制度。定期向社會公開駕駛人培訓機構的培訓質量、考試合格率以及畢業學員的交通違法率和肇事率等。督促企業每月對駕駛人進行交通違法“清零”,對準駕車型或營運資質不符、發生交通死亡事故負同等以上責任、交通違法記滿12分、發生嚴重交通違法行爲以及毒癮未戒除的客運駕駛人,嚴格處罰並解除聘用合同。
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
車輛安全監管方面,推廣廂式貨車取代欄板式貨車,儘快淘汰高安全風險車型。進一步增強大中型客車和公共汽車的車輛行駛穩定性和抗側傾能力,客運車輛座椅要全部配置安全帶。嚴厲打擊本市制造和銷售拼裝車行爲,嚴禁拼裝車和報廢汽車上路行駛。制定電動自行車登記管理辦法,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督管理,做好電動自行車生產許可證管理和企業監督檢查工作。
推動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掛鉤
本市還將制定客貨車輛和駕駛人嚴重交通違法行爲有獎舉報辦法。制定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建設規劃以及新建、改建高速公路、城市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統設置標準,逐項推進高等級公路信號控制、視頻監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統的建立。實現智能交通管理系統與高速公路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使用。加快建成中心城區道路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和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薊縣、靜海縣、寧河縣建成區以及各功能區的智能交通管理系統,實現全市範圍內的智能交通管理。研究推動將公民交通安全違法記錄與個人信用、保險、職業准入等掛鉤。
此外,在責任追究方面,對發生重大及以上或6個月內發生2起較大及以上責任事故的道路運輸企業,要依法採取停業整頓、不得新增客運班線、不得新增旅遊車輛、取消相應許可、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吊銷營業執照等措施。《意見》還提出,發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1年內發生3起死亡3人以上(含)道路交通事故的,區縣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記者金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