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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夜新聞》報道,京城媒體報道,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東南角一個名爲“廣華新城”的在建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央企,而未來其售價可能只在1萬元/平方米左右,但是現在,這一區域商品房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方米。
針對此事,中央臺《經濟之聲》做了調查。
經濟之聲報道: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橋東南角,有一片並不顯眼的大工地。透過院門能看見近處一大片空地,遠遠地能看見東側矗立着多個塔吊。資料顯示,這個名爲廣華新城的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爲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用地規模超過108萬平米,總建築面積爲243.7萬平米,計劃建設83棟住宅樓,不過想要住在這裏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是要講身份的。
據瞭解,這個項目將面向部委公務員和央企職工。據媒體此前報道,廣華新城對口單位公務員未來不僅可以用成本價購買,取得產權5年後,還可以根據北京市的政策轉爲商品房上市出售。
據媒體報道,目前這裏的定向售價很可能是1萬元/平米左右。而周邊東四環區域新房售價已經達到5萬元/平米,比如在售的廣渠金茂府;而東四環外的沿海賽洛城,二手房也已經達到3萬元/平米。
在這個項目中,有20%的住宅樓是提供給中石化公司的。對於這樣一家央企的職工來說,似乎高企的福利早已經習以爲常。不過這次,中石化新聞發言人在接受經濟之聲記者黃釗採訪時,對這個項目卻支支吾吾。
發言人:我們現在你還是問國管局的,問他們吧,因爲這個項目是他們的項目,我們情況不太瞭解。
記者:情況不太瞭解是吧?但是我看到中石化確實北京燕山公司好像也是給提供了些支持?
發言人:因爲他這塊地原來好像是我們的一個化工二廠。就是化工二廠搬遷了,原來在四五環邊上,工廠不能再存在了,後面怎麼運作得我就不太清楚了。
我們的記者翻查資料瞭解到,這個項目的建設單位是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住宅建設服務中心。記者試圖從項目聯繫人王志鴻那裏瞭解關於這個似乎帶有福利性質的住宅項目到底是怎麼回事,但對方顯得十分謹慎和警惕。
王志鴻:這個我跟您說我不太清楚這些。
於是記者又找到了這個項目的一家承建單位,北京住總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總承包部趙先生對此也三緘其口。
記者:咱們是參與了廣華新城經濟適用房的項目建設嗎?
趙先生:對。
記者:這個項目是國管局直屬的項目是吧?
趙先生:對,您說。
記者:最後是一個定向的經適房是嗎?
趙先生:這個我不是特清楚,因爲我們是市場招投標的。
針對廣華新城的定向銷售,去年9月,網上就已經有北京保障房輪候人員,呼籲向這一北京在建規模最大的“保障性住房小區”爭取部分房源。在保障房輪候者看來,保障房優先、定向給部委公務員和央企員工,有失公平。
事實上,不止是在北京,全國多地均有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包括一些特權企業存在着面向他們銷售的“定向經適房”項目。
鄭州市僅1/3經適房供市民公開選購其餘流入暗渠
鄭州市房管局提供的數字顯示,2005年至2009年間,開發商上交至鄭州市經適房管理中心供市民公開選購的經適房房源,僅佔總房源的1/3,其餘的都流入“暗渠”。
據調查,流失的房源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項目在繁瑣的審批過程中,職能部門爲了部門利益強留房源;二是開發企業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爲便於疏通各種關係以及照顧自身社會關係,自行預留部分房源;三是管理部門個別工作人員在履行行政審批職能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索要房源。
青島市各級機關向公務員違規分房經適房成福利房
提起青島市長沙小區,當地人都稱之爲“公務員小區”,因爲這個經適房項目入住的都是青島市各政府部門的公務員。其中的住戶、青島某機關公務員李先生告訴記者,青島市公務員定向的經適房項目有好幾個。
記者瞭解到,除了市級機關公務員有這種“福利分房”外,青島市各個區市也都有面向轄區範圍內公務員的經適房項目。而青島市2013年經濟適用房申請政策規定,申請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過1864元;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3平方米;家庭財產不超過家庭年收入標準上限的6倍。顯然,各級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並不符合這一政策要求。
深圳海關爲員工福利分房20萬買入轉手賣400多萬
今年5月,有媒體爆出,深圳海關“爲解決員工住房難問題”而修建的福利房——深圳海馨苑,不斷有房源放租,並已有出售或準備出售房屋套現的案例。
2009年海關員工只需要以20-60萬不等的價格,就可以買到過百平方的福利房。但是現在公然以450萬的價格叫賣,有人就說這明明就是特權房嘛。
穿着保障性住房外衣的定向商品房是如何被批准建成的呢?我們也採訪了一位從事地產業的李先生。
李先生:開發商參與保障房可能有兩種途徑;一種途徑是直接參與保障性地塊的投標和建設,這個地帶拿出來之前,政府就已經把它設定爲保障房的用地。另一種方式,現在在北京也比較流行,在商品住宅的競投過程中,政府會設定一定的價格上限,當價格超過上限時,會要求競標參與方來競投保障房的面積,最終以競標面積多者取得土地。之後,開發商就要承擔建設,並移交保障房的責任。
開發商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實際上只承擔待建和移交的功能。
李先生:開發商建成之後,提交給政府,關於後期的處理,都是由政府的主管部門來決定,包括分配方式和最終的價格。
2007年,國務院下發了24號文件,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在這之後各地加大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力度。尤其是在2010年以來,中國開始了歷史上最大規模的保障性住房建設。但是數量龐大的保障性住房在全國拔地而起,隨之而來的是各種質疑。
來自萬博置業有限公司董事長米瑞蓉曾經發過這樣的一條微博。他說一直都不太理解,這幾年全國總共建了2000多萬套的保障性住房。按照每套三人來計算的話,也應該是彙集了6000多萬人,按城市人口6億來算,也算是應該解決了1/6的低收入人羣。但是結果會是怎樣的呢?
爲什麼經濟適用房會成爲所謂保障部分人的利益的“福利房”呢?背後深層的原因又是什麼?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程晟介紹,2008年以前,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很多三四線城市有企業自己集資造房然後分配給自己的情況。後來保障性住房分成了兩種類型,一種是出租型的,一種是出售性的。出售型的以經濟適用房和限價商品房爲主,這方面相應的有所約束,有所下降。
程晟:將經濟適用房定向出售給機關公務員或大企業員工,原則上沒法這樣操作。除非這個房子是企業自己造的,但是前提需要弄清楚,土地獲得的方式,是政府劃撥的,還是自己通過市場購買的。如果是市場購買的,屬於企業自身行爲。如果是通過政府劃撥的,這個應該屬於公共利益,應該面向所有的應該受到保障的人。按照公平的輪候制度去分配,而不應該專門分配給某些因爲壟斷資源的人去,這個是不合理的。
程晟說,政策層面上,單位或企業不允許單獨拿到一塊經濟適用房的用地。原則上按照保障性住房的制度要求,即使是單位在自有的土地上去做,多半都應該是租賃性的住房,而不應該是能夠讓他進行獲利的可交易的房產。
程晟:大城市因爲人口多,需求層面會非常大,房價有升幅的空間,大家就會想辦法獲得這種房子,爭取獲得未來5年之後的收益,等於說變成一種致富的工具。
如何來解決這個問題,各方採取了一些措施。
武漢市暫停發放經適房資格證 申請工作暫停受理
從今年6月3日開始,湖北省武漢市暫停發放經適房資格證,申請工作也在全市暫停受理。
伴隨着分配製度的不完善和多種漏洞,“經適房”飽受詬病和爭議。經濟適用房陸續爆出“六連號”事件、鄭州經濟適用房規劃用地違規建起小別墅、重慶經濟適用房購房者買房不住違規出租,甚至出現開着寶馬住經適房的奇怪現象……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員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張東看來,各地經濟適用房醜聞頻出歸於經適房當初設計的先天不足和後天的操作不當。
張東:第一個方面是它的先天不足,第二個部分就是我們在執行操作過程當中的失誤。先天不足主要歸結起來,在於它的邊界模糊。所謂的邊界就是,它與商品房這邊的邊界不是很清楚,另外一部分是它與福利性保障性住房這邊的邊界也不是很清楚,所以就導致了這樣一種邊界不是很清晰的產品出現。就帶來了很多後來麻煩的事情。另外一方面就是後天的操作。我們在後天的執行操作過程中也有一些失誤,就是管理上沒有跟上。
經濟適用房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處發展起來,走到2007年時,遭到了多方質疑。在歷經了20年以後,經濟適用房適時退市,取而代之的是公租房和廉租房。如何避免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重蹈經適房覆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張東說,這的確是政府在規劃時重點考慮的問題。
張東:我個人的觀點是認爲,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要使住房保障更公平更有效的話,一個前提就是儘量劃清市場邊界,市場是做市場的事,非市場做保障就做保障的事.我覺得就是通過普通商品房來解決,90平米以下的甚至可以70平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可以再做一些。普通商品房這一塊,一個是量上供給,一個是價格要穩住。(湖北之聲記者李一凡)
鄭州市開始全面推行廉租房、經適房、公租房“三房合一”的住房保障管理新機制,停止建設廉租房、經適房。
今年1月1日起鄭州市全面推行廉租房、公租房、經適房“三房合一”住房保障管理新機制,停止新的項目選址,建設廉租房、經適房,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及已建和在建的廉租房統稱爲公租房。此前鄭州市房管局規劃和住房保障處處長馮榮智接受媒體採訪時稱,“三房合一”新模式的實施,體現公平公正的住房保障原則。
6月19日,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再次降低公租房的申請門檻,擴大保障覆蓋範圍。月收入多少不再作爲申請公租房的硬性前提條件,僅做租金補貼的依據。此前,鄭州市公租房申請條件有對收入的限制,即只有月收入在低保6倍(2280元)且符合其他條件的市民才能申請公租房,很多外來務工人員因此被排除在外。從7月1日起,收入不再成爲申請公租房的“絆腳石”。據鄭州市保障性住房辦公室准入管理科副科長張志廣介紹,收入標準限制取消後,意味着鄭州市住房保障政策將會惠及到更多的城市家庭、外來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等住房困難羣體。通過這一政策的實施,鄭州市實施用工備案的80萬人中的住房困難人員都將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中國房地產數據研究院執行院長程晟認爲,在一些熱點城市,比如說房價上漲快的城市,一定時期內經濟適用房,或者是叫共有產權房、或者限價商品房,還有存在的必要,這跟政府的財力保障力度有關,有更多的人涌入這些城市,都要保障的話,難度非常大。但是前提是要把可銷售的經濟適用房,或者限價商品房鎖定在一個範圍之內,它進入的人羣也必須要符合標準,買賣也不允許跟市場混合在一起。
中國之聲觀察員朱煦:經濟適用房從頭到尾就是一個怪胎
朱煦:經濟適用房是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是解決相對困難的人羣有房住,但是經濟適用房,它解決的是有房賣。注意“有房住”和“有房賣”這是完全兩個概念。第二,經濟適用房小房型非常之少,而大房型非常之多,還有複式的經濟適用房,都買不起房了,怎麼能去買那麼大的房子呢?第三,本來低收入人羣沒有能力買房,但又非讓他把產權買下來,本身就增加了壓力,所以說經濟適用房從頭到尾就是一個怪胎。
這個怪胎現在還被大家利用,向福利分房方向流動。
名詞解釋
所謂“經適房”,即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
經濟性,是指住房的價格相對同期市場價格來說是適中的,適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負擔能力。適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築標準上不能削減和降低,要達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許多國家一樣,經濟適用房是國家爲低收入人羣解決住房問題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
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頒佈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明文規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具有當地城鎮戶口;家庭收入符合市、縣人民政府劃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標準;無房或現住房面積低於市、縣人民政府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因此,大多數公務員是不能享受“經適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