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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南開區讀者張女士給渤海早報投訴版開通的新浪微博發來消息反映,最近她準備給上初中的女兒報名參加暑期補習班,但在市場中考察後發現,很多開設補習班的機構沒有正規的教學地點,同樣學時收費標準差距很大,接待人員提到的一些名師在其學校中也查不到名字。
記者根據張女士提供的線索,對本市暑期補習班市場進行走訪發現,雖然暑假尚未開始,但各種補習機構宣傳攻勢已展開,各種廣告鋪天蓋地。記者在南開、河西等區一些開設暑期補習班的機構中採訪發現,很多補習班不能出示辦學許可證,但都告訴記者證件正在辦理當中,並保證“該校聘請的名師絕對可以提高學習成績”。一位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一些暑期補習班的教學場地就開在居民區或者寫字樓裏,房間裏擺上幾把桌椅,再配上一塊黑板就當教室了,老師很多都是由師範院校的在校大學生擔任,幾乎沒有教學經驗。
鞍山西道一中學門前,一位等孩子放學的家長向記者介紹,在孩子的班裏大約六成家長都在期末考試前給孩子預定了暑期輔導班。這位家長還分析,很多人是跟風盲從,總覺得如果不在暑期參加輔導班,開學後學習成績就會下降。而且,參加輔導班不僅爲了敦促孩子學習,也給忙於工作的家長在暑期照顧孩子省出一部分精力。
市消協工作人員表示,很多暑期補習班主要存在校方隨意變更培訓合同、收費混亂、廣告宣傳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校方不提供正規發票等方面的問題,建議家長不要盲目聽信補習機構的推薦和介紹,在選擇補習機構時也要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經教育等部門批准成立的相關許可證明,以及補習機構的辦學環境、學習場地及安全設施等,並與補習機構簽訂書面協議或合同、索要發票憑證,以便發生問題後進行維權。
天津德唯律師事務所賈芳律師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有關規定,國家機構以外的社會組織或者個人,可以利用非國家財政性經費,面向社會開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但應當經主管部門審批,並獲得辦學許可證纔可開辦,但在這些暑期開辦的補習班、託管班中,有很大一部分沒有辦學資格,在工商部門註冊的名目往往是“信息諮詢”或者“教育諮詢”,從事補習、教育培訓屬超範圍經營,而且經營中也時常出現虛假宣傳、收費標準不統一、師資力量參差不齊,甚至是辦學場地存在衛生和安全隱患等問題。(記者孫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