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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4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公佈了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其中,發現交通部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8503.16萬元,其中2012年4232.06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4010.95萬元。
審計發現如下問題:
(一)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10年至2012年,部本級在沒有細化人員經費範圍和標準的情況下,從其管理的543項科研項目的15.56億元預算總額中安排人員經費1.86億元,主要用於人員工資及補貼支出。
2.截至2013年2月,部本級於2006年和2009年兩次批覆的廈門基地救助碼頭項目,因前期論證不充分終止建設,造成已支出的2574.74萬元形成損失、結餘1855.26萬元在項目承擔單位閒置。
3. 2012年,部本級未執行政府採購程序,直接將所屬房產的物業管理委託機關服務中心,支付管理費376.2萬元;所屬公路科學研究所有1090.6萬元的會議、印刷業務以及辦公設備購置支出未執行政府採購;所屬救助打撈局違規委託不具備政府採購業務代理資格的下屬單位代理應急物資採購,支出1958.93萬元。
4. 2012年,部本級將46個會議的費用支出358.46萬元轉由所屬單位及其他單位承擔。
5. 4家所屬單位自行擴大開支範圍1298.86萬元。
(1)2003年至2004年,所屬大連海事大學未經批准,自行動用海事專家與留學生公寓建設資金中的574.96萬元,建設教學樓;2009年至2011年,未經批准,自行動用進口船舶綜合駕駛模擬系統採購結餘款666.14萬元購買本校生產的模擬系統及相關電腦設備。
(2)2012年,所屬科研院未經批准,自行將交通運輸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的40萬元,用於其他支出。
(3)2012年,所屬科研院、水運科學研究所和規劃研究院在3個項目中列支與項目無關的支出17.76萬元。
6.截至2012年底,所屬大連海事大學的“節約型校園節能監管體系項目”因前期基礎工作不充分,項目預算中有390.11萬元(佔總預算的97.6%)未執行。
此外,部本級2012年初向財政部申報並獲批覆的554個項目預算3.55億元,沒有細化到項目具體承擔單位。
(二)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 2006年至2012年,所屬中國船級社上海分社將地方有關部門撥付的資金放在往來科目覈算,造成少計收入3041.81萬元,其中2012年802.50萬元。
2. 2012年,所屬管幹院將以前年度項目資金結餘186萬元轉入事業基金,未上繳財政。
3. 2012年,所屬公路科學研究所使用389張不合規行程單據覈算報銷差旅費54.77萬元。
4. 2012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未將受部本級委託管理房產的租金收入1470.72萬元上繳中央財政。
5.截至2013年3月,所屬東海救助局尚未將其爲救助指揮業務用房建設項目投入的自有資金471.27萬元,編入項目竣工財務決算。
6.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屬管幹院投資1.75億元建設並投入使用的室內游泳池等工程,未及時辦理財務竣工決算。
7.截至2012年12月底,所屬中國船級社上海分社投資1266.82萬元改造並於2012年5月投入使用的綜合辦公樓,未及時辦理竣工財務決算。
8.截至2012年底,所屬規劃研究院辦公電腦使用非正版辦公軟件34套;所屬大連海事大學辦公和教學電腦使用非正版操作系統和辦公軟件5567套。
9. 2012年,部本級向所屬單位轉嫁因公出國(境)支出19.56萬元。
此外,2012年,部本級有3個三級會議在計劃外召開,有5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