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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4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發佈了《中國文聯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審計發現,中國文聯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4582.53萬元。
據悉,本次審計中國文聯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40325.05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100%。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4582.53萬元,其中2012年6202.29萬元;其他財政財務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758.83萬元。
審計發現,中國文聯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2012年,4家所屬單位擴大範圍支出專項資金556.48萬元,主要用於物業費、會議費及發放津補貼等。其中:機關服務中心287.55萬元、中國藝術報社181.85萬元、文藝研修院20萬元、中國民協67.08萬元。
2.2012年,2家所屬單位未經批准在不同科目(項目)間調劑使用預算資金25.57萬元。其中:所屬中國美協公用經費擠佔人員經費9.29萬元,中國音協人員經費擠佔公用經費16.28萬元。
3.2012年,所屬中國民協在當年項目資金中,提前支付江西省民間文藝家協會等單位2013年度活動費85萬元。
4.2012年,2家所屬單位未將收入96.4萬元納入賬內核算。其中:中國書法家協會未將收取的書法考級教材款、證書款56.4萬元納入賬內核算;中國劇協將項目經費40萬元存放下級單位使用,未按規定納入本單位賬內核算。
5.政府採購不合規,涉及金額3654.17萬元。具體是:
(1)2012年,所屬中國美協印刷服務類政府採購支出55.21萬元,未編報相關政府採購預算。
(2) 2012年,所屬中國藝術報社“中華文藝資源數據庫工程”項目政府採購支出2077.85萬元,超過財政部批覆政府採購預算1477.85萬元。
(3)2011至2012年,中國文聯本級及所屬中國曲協未按規定公開招標,直接委託4家企業提供創作編導服務,支出財政資金1030萬元,其中2012年850萬元。
(4)2011至2012年,中國文聯本級及所屬中國舞協等3家單位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程序,自行採購8家企業晚會舞美製作等服務,共支出財政資金756.57萬元,其中2012年491.57萬元。
(5)2011至2012年,所屬中國曲協等6家單位未按規定執行政府採購程序,自行委託12家單位印製文件資料,共支付財政資金334.54萬元,其中2012年243.66萬元。
6.2010年至2012年,中國文聯本級及所屬中國攝影家協會、中國雜協和中國音協等3家單位未經批准,將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劃撥到實有資金賬戶10 164.91萬元,其中2012年2320.55萬元。
中國文聯其他財政收支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2012年,所屬文藝研修院將異地安置經營損失等補償款1200萬元計入往來款,當年支出318.38萬元,年末結餘881.62萬元。
2.2012年,中國視協在向團體及個人會員收取會費外,下設專業委員會(非在編常設機構、無在編正式職工)又以會費的名義並自定收費標準,向相關電視臺、黨政機關和企事業單位等非會員單位收取費用204.24萬元。
3.2011至2012年,所屬中國舞協等2家單位使用北京衝擊視界服飾有限公司等企業開具的不合規發票入賬,金額合計95.65萬元,其中2012年27.31萬元。
4.未及時上繳和未足額代扣個人所得稅233.94萬元。
(1)截至2013年1月底,中國文聯本級代扣演員等人員2012年及以前年度的個人所得稅192.04萬元,未及時上繳。
(2)2011年至2012年,所屬機關服務中心少扣少繳個人所得稅41.9萬元,其中2012年18.53萬元。
5.2012年,所屬中國視協以社會團體會費收據,收取有關單位“活動承辦費”等非會費收入500萬元,少繳營業稅25萬元。
6.2013年3月,抽查中國文聯辦公廳等部門39臺計算機安裝使用正版軟件情況,其中17臺使用非正版軟件。
據悉,中國文聯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中國文聯立即採取整改措施。所屬中國藝術報社已將部分財政資金歸還原資金渠道,並進行了調賬處理。所屬中國舞協等2家單位針對不合規發票問題,已與原服務商協調取得合法發票入賬。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