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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6月24日電據審計署網站消息,審計署對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證監會)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811.23萬元,其中,證件會本級和所屬吉林、黑龍江、陝西3家證監局未經批准,在項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等,涉及金額211.23萬元。
據悉,本次審計證監會本級及所屬單位2012年度財政撥款支出共計65 283.04萬元,佔部門財政撥款支出總額的47.64%。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811.23萬元,其中2012年211.23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521.07萬元。
審計發現預算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2012年,會本級和所屬吉林、黑龍江、陝西3家證監局未經批准,在項目中列支基本支出、提高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標準等,涉及金額211.23萬元。
2.截至2013年3月,所屬黑龍江證監局尚未就其於2010年支付財政專項資金3600萬元購買的房產辦理過戶手續,也未簽訂相關協議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會本級還存在政府採購預算未按規定辦理調整或補報手續等不規範問題。
其他財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
1.2011年至2012年,會本級未對已報廢總值1185萬元電子設備進行賬務處理,其中2012年686.47萬元。
2.截至2012年底,所屬吉林證監局2010年支付59.04萬元購買的1套房屋尚未取得房屋產權證,也未納入固定資產覈算和管理。
3.2012年,所屬湖北證監局未按規定填制或取得差旅費、稽查辦案費等支出原始憑證11.76萬元。
4.2008年至2012年,所屬湖北、黑龍江2家證監局未將辦公大樓出租收入265.27萬元列入預算,其中2012年60.7萬元。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違反規定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的問題,要求調整有關會計賬目和決算(草案);對新購辦公用房權益未落實、固定資產出租收入覈算不規範的問題,要求儘快完善相關手續、規範相關財務覈算;對政府採購預算未按規定辦理調整或補報手續的問題,要求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預算管理。對未按規定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的問題,要求儘快填制或取得真實有效的原始憑證,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證監會應切實加強預算管理,加強對所屬單位樓堂館所建設的監督檢查工作,科學編制政府採購預算,嚴格規範固定資產處置程序。
據悉,證監會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部分自查出的問題。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認真進行了整改,對違反規定擴大支出範圍、提高開支標準和固定資產賬實不符等問題,相關單位已調整有關會計賬目,並完善相關手續。其他有關整改工作目前正在進行中。
(來源:中國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