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因爲被億萬富翁黃坤意舉報“擁有兩個身份證和坐擁192套房產”,陸豐市公安局黨委原委員、碣石鎮鎮委原副書記趙海濱坐在了風口浪尖上,力壓一衆“房姐”、“房叔”,被冠以“房爺”的稱號。對此稱號,趙海濱予以澄清,對記者說:“紀委查我的時候我就說了,我自己一套房都沒有。”
談“雙規”
稱我知道終有一天會出來
在一片質疑聲中,今年3月26日,趙海濱被陸豐紀委雙規帶走,同一天被宣佈“雙開”。雙規持續了近兩個月,趙海濱居然平安出來了,而舉報人黃坤意則涉嫌參與鬥毆被陸豐警方網上通緝,兩人的命運發生了戲劇性的反轉:被舉報者安然歸家,而舉報者則亡命天涯。
5月14日,將近兩個月後,“房爺”卻被宣佈結束調查,悄然來到廣州的某醫院養病。記者採訪時,趙海濱坐在廣州某醫院的病牀上,雖然戴着一副近視眼鏡,卻掩飾不住鏡框後面發黑的眼圈。他手裏拿着採訪提綱,一個問題一個問題地看過去,回答字斟句酌、簡明扼要,說得最多的就是“相信黨、相信組織”。
趙海濱回憶稱,紀委向他宣佈雙規的那天,他說了一句話:“我是冤枉的。我是在籤雙規決定書的時候說的,我服從組織,同意簽字。”
解除雙規時的情形,趙海濱說:“5月14日20時許,當時我在汕尾海豐檢察院的雙規點,正在看電視。陸豐紀委書記林家和進來向我宣佈說,雙規結束,你的問題徹底查清。我收拾了兩套衣服,紀委的同志把我送回家。回去的路上心情很平靜。
我當時就覺得給組織上添了麻煩,給社會增加了負面影響,心裏很不是滋味。但我一貫服從組織,我相信組織,總會有一天給我做結論的,我就這個想法。只要自己有堅定的信念,沒有什麼可怕的。我在公安隊伍幹了幾十年,堅信法律是公正的,我一直配合調查。”
談公司
辦公司自己出了610萬元
是親戚朋友支持的
根據陸豐市紀委的調查結論,趙海濱因存在擁有兩個身份證、私自開公司、多次出入港澳逃避組織部門監管和非法處置已查封財產四項違紀問題,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但是輿論關注的“坐擁192套房產”問題,紀委調查稱,被舉報的192套房子並非趙海濱個人所有,而是趙海濱部分投資的公司——惠州市金寶建材有限公司與陸興勞動服務公司合作開發,其中一棟樓早已用於抵債給其他公司,剩下的兩棟共128套房歸屬也一直存在爭議。
說到下海辦金寶公司的事,趙海濱說:1991年,公安局說可以下海去經營,保留公職。我覺得大家都在做生意,就響應黨的號召開了公司,任職了公安局的一個保安公司的副經理。1993年,我自己也去開了個公司,叫金寶建材有限公司。我認爲在惠州經營鋼材較爲合適,就找我弟弟拿了50萬元註冊資金,我作爲法定代表人負責公司管理。如有盈利,兄弟倆利潤平分。我當時主要負責全面工作吧。1996年後我就回到公安局,公司的業務也沒再管了,但因爲公司和陸興公司爭議金龍花園的分割,官司打了十幾年,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就一直沒變更。
金龍花園項目是1994年我們和陸興勞動服務公司合作開發的,佔地有兩千多平方米,一共三棟樓。因爲缺乏後續資金,後來爛尾了。當時金寶公司出資2423.64萬元,陸興公司出資1737.3萬元。
他說:“這兩千多萬元裏,我出了610萬元,弟弟出了1800萬元。我的錢是幾個親戚朋友支持的,這些證據已經提供給了紀委,紀委已經查實過了。紀委查我的時候我就說了,我自己一套房都沒有。老婆孩子住的房子是我父親給我小孩的,登記在小孩的名下。在深圳的房子,是我老婆買的,是老婆的名字。”
談兩個身份證
辦身份證是領導同意的
說到第二個身份證,趙海濱說是在辦公司那段時間辦的。“這個我覺得冤,冤在把過去的事情拿到現在來說。把我17年前的事情扯到現在,那肯定不行。好多東西我都說不清楚了。當時我想去特區做生意,陸豐公安局和珠海公安局有一個公司,叫珠豐公司。具體是這個公司辦理的。”
至於調查結論中提到的多次往返港澳,逃避監督的問題,趙海濱說:那都是去港澳執行上級給我的工作任務。我在那邊沒做過犯法的事情。有時過去拉拉關係,是否爲自己做生意很難界定。
談工作
“當年我是考進公安的”
民間對趙海濱加入公職隊伍的原因猜測頗多,網傳趙海濱屢受處分,但屢受提拔,是陸豐政壇的不倒翁。
趙海濱說:1976年我15歲下鄉,在國營碣石溪林場當了兩年拖拉機手。後來在紅嶺林場開解放牌汽車,當時是一輛全新的解放牌汽車,整個林場就這一輛。
1981年我進入陸豐縣公安局林業分局。當時是惠州人事處統一招考的,在那裏主要負責治安。1987年調回陸豐公安局東海分局,做治安股副股長。1998年,調去碣石鎮做公安分局教導員,掛職碣石鎮黨委副書記。
趙海濱表示:這個任職有一個特殊原因,當時碣石有個摩托車組配走私市場,總理親令要取締它。省委就派了領導到這邊開會,討論要派多少武警。當時我當教導員,我提出由碣石鎮黨委和公安來想辦法,把這個市場取締。爲了配合整頓這個市場,纔給我掛了個副書記,可以整合黨政資源。這個市場最後是不費一槍一彈取締的,受到了中央表揚。2001年,我回到陸豐市公安局任黨委副書記,兼交警大隊長。
說到爲什麼把自己調回來,趙海濱說:因爲當時出現一個海上走私舊電器的情況,我負責管走私的,要負領導責任,受了處分。碣石鎮的一把手書記是警告處分,我是嚴重警告處分。
坊間盛傳趙海濱有一位親屬是公安系統的領導。說到自己的升遷和這位領導的關係,趙海濱激動地說:“他和我一點關係沒有。我1981年就進了公安局,1983年做副股長,1987年調進陸豐公安局東海分局。他是1988年部隊轉業才進陸豐公安局任局長。他來公安局我已經當了八年警察。我從來不怎麼跟他聯繫,1991年我又下海了,1996年回到公安局的時候,他已經不在陸豐公安局,上調去汕尾做副局長了。”
趙海濱說:說句心裏話,在公安機關工作了幾十年,對工作是有熱情的。我現在的主要任務還是治療,把身體治療好。我相信,組織一定會給我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