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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記者從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獲悉,天津市檢察機關近五年立案偵查教育系統職務犯罪案件共計71件94人,涉案單位範圍涉及高等院校、中小學校、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圖書出版(發行)企業、科研院及各類職業培訓院校,且犯罪手段翻新多樣,出現專門中介機構幫助行受賄雙方管理“賄金”情況。
天津市檢察院通過辦案發現,當前教育系統職務犯罪呈現五大特點和發展趨向:一是案件來源趨於單一,主要依靠舉報和排查;二是犯罪主體呈多元化發展趨勢,從主管領導、財務人員向普通教職工、技術人員、後勤部門和特殊崗位聘任制工作人員擴展;三是“利益均沾”觀念,窩串案現象突出;四是犯罪手段更趨隱蔽,賄賂犯罪比例升高;五是職務犯罪手段翻新多樣,某些案件中甚至有專門的中介機構幫助行受賄雙方管理“賄金”。據瞭解,教育系統職務犯罪案件越發集中於基建、採購、招生、學籍管理、財務管理和重大考試“六大環節”。在招投標過程中大肆收受賄賂,或是以虛設項目、虛增工程款等方式套取公款。教學書籍、儀器設備、辦公用品等物資採購活動中的“回扣之風”盛行。每年升學考試和高校招錄之時已成爲一些教育部門的“腐敗週期”,特別是在單獨招收保送生、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等領域,行受賄現象嚴重。一些家長爲了讓孩子進入優質中學、考取重點大學,不惜重金更改、調動學籍,給一些教育系統工作人員提供了斂財的機會。學校基建、採購及科研專項資金的數額較大、流動頻繁,相應監督機制的缺失,給貪污、挪用犯罪留下空間。一些教職人員貪圖私利,在國家重大考試活動中,泄露考題信息,嚴重擾亂國家教育考試秩序。針對教育領域職務犯罪的特點和發展趨向,天津市檢察院堅持建立長效的職務犯罪懲防機制,一方面以執法辦案爲中心,加大檢察工作力度,在拓展案源、突破案件、預防犯罪上下功夫,遏制職務犯罪高發易發態勢;另一方面不斷拓展檢察機關與教育部門在職務犯罪懲防工作方面的合作廣度與深度,推動教育部門落實各項監督管理制度,倡導發揮教育系統紀檢監察部門的職能作用,最大限度地從源頭上遏制和減少職務犯罪案件的發生。(通訊員張寧宋冀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