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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收到後,我集團領導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制定相關措施,堵塞漏洞……”這是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人民檢察院近日收到的大港油田某公司關於落實一封檢察建議書的整改報告的開頭。 2013年3月,天津大港人民檢察院偵監科在辦理犯罪嫌疑人楊某盜竊案時,發現該公司在財物管理方面存在漏洞。經查,犯罪嫌疑人楊某在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間,利用夜間、週末或法定節假期等特定時間,採用翻牆、撬門、砸窗等手段先去7次進去該公司財務部門,累計竊取財物高達4萬餘元。提訊時,辦案人員問其爲何多次盜竊同一場所,楊某坦陳,該公司財務部門門鎖老化,財物人員安全防範意識低,監控設備沒有發揮應有作用,第一次盜竊得手後,也曾擔心東窗事發,但事後並未見該部門有過實質性的防範舉措和監管措施,於是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針對這一情況,大港人民檢察院專門組織幹警,深入走訪該企業所有部門科室,瞭解該企業安全防範措施,在全面調查。深入剖析案發原因的基礎上,大港人民檢察院向該公司發出了一封長達1500多字的檢察建議。在檢察建議中,檢察機關分析了發案的三個主要原因,一是防範意識淡薄,沒有繃緊防盜、放火這根弦;二是值班制度不完善,沒有發揮應有作用;三是監控設備老化,缺乏具體的防範應對設施,並據此有針對性的提出即提高防火防盜意識、更新監控設備和完善值班制度等措施。這封檢察建議書引起了集團領導的高度重視,隨即召開會議認真討論,形成專項整治文件,督促整改落實,並決定在該企業開展一場“普法宣傳”活動,進一步消除了隱患,完善了制度,並更換了門鎖和監控設備等,堵塞了職務犯罪漏洞,切實保障了國有資產的安全。(通訊員張寧劉淑媛施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