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京華時報訊(記者陳蕎)昨天,記者從市總工會獲悉,2013年夏季防暑降溫工作已經展開,露天作業人員在夏季每月應得不低於120元的高溫津貼,用人單位不得用防暑降溫飲料衝抵。
根據規定,6月至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應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的高溫津貼;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應享受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的高溫津貼。同時,用人單位要做好對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的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的發放工作,防暑降溫飲料和必需藥品不得衝抵高溫津貼。最高氣溫超過40℃時應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最高氣溫在37℃以上、40℃以下時,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6小時,還應避開12時至15時的高溫時段等。
(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