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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審計署公佈了57箇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審計結果及對本部門的檢查結果,57箇中央部門單位中,20餘部門查出預算執行的問題金額過億元。
根據審計公告,部分中央部門單位所涉及的問題金額較大,如原鐵道部查出問題金額約23.7億元,自然科學基金會查出問題金額約21億元等。此外,審計署還自曝了本部門問題資金2000多萬元。
除對各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外,審計公告還公佈了全國社保基金的家底。
●南方日報記者盧軼
自然科學基金會不合規問題資金約21億元
審計公告顯示,57箇中央部門單位2012年的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總體情況較好,但審計也發現了部分單位所涉及的問題金額較大。
如原鐵道部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56787.22萬元,其中2012年154922.4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80580.04萬元。自然科學基金會審計查出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204405.98萬元,其中2012年200821.5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10927.81萬元。兩者所涉金額均超過20億元。
環境保護部、科技部和海洋局等單位審計查出問題金額超10億元。其中,環境保護部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98247.78萬元,其中2012年問題金額36788.04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32646.24萬元。
此外,教育部、交通部、民航局、供銷總社、團中央、文化部、中科院等單位涉及問題金額也都超過5億元。
審計署主動自曝問題金額2000多萬元
在完成57箇中央部門單位的審計的同時,審計署昨日也公佈了本部門2012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檢查結果。檢查發現,預算執行中不符合財經制度規定的問題金額446.87萬元,其他財政收支方面問題金額1957.43萬元。
其中,審計署本級“計算機及網絡運行維護費”和“審計署派出審計局設備更新購置經費”項目支出360.96萬元未編報年度政府採購預算;署本級“辦公樓安防系統改造”項目編制政府採購預算21.6萬元,當年未能執行;署本級在軟件開發尚未完成、有關產品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情況下,向軟件開發公司全額支付了合同款131.27萬元,其中提前支付64.31萬元。
“三公”經費和政府採購受到關注
從審計報告來看,“三公”經費和政府採購是較受到關注問題。“三公”經費方面,如原鐵道部2012年部本級有21個會議超標準列支會議費236.16萬元;有8個會議由所屬單位承擔會議費用126.2萬元;部本級有7個三類會議在計劃外召開;有22個因公出國(境)團組未納入年初計劃;有21個團組存在擅自延長境外停留時間的問題。如教育部2012年部本級在項目經費中列支的會議費695.49萬元,沒有納入會議費預算管理;部本級有3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2.41萬元;有2個會議超標準列支54.38萬元。又如自然科學基金會自定會議費報銷範圍,38個會議超標準列支相關費用101.02萬元;23個因公出國(境)團組超標準列支8.64萬元。
政府採購方面,如科技部2012年部本級及6家所屬單位部分政府採購事項管理不規範,其中,所屬火炬中心未經公開招標,將“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20年成就展”直接委託機關服務中心及其控股企業承辦,支付費用2120萬元;所屬遙感中心自2005年至2012年自行確定13個項目的總承包單位,合同總金額3.51億元,其中2012年的3個項目合同總金額3686.22萬元。
社保基金會管理基金總資產約1.1萬億元
對社保基金會的審計報告還公佈了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的家底。
截至2012年底,社保基金會管理的基金總資產11082.75億元,其中含中央財政累計淨撥入5445.94億元;總負債338.93億元;所有者權益10743.82億元,其中歸屬於社保基金會的權益8923.22億元、歸屬於10省區市但由社保基金會代管的權益1820.60億元。
審計也查出了社保基金管理方面的一些問題。
社保基金會於2011年和2012年分別向貴州棚戶區改造和雲南老鷹地一期工程等2個項目發放信託貸款15.22億元,截至2012年底,有2.75億元被項目業主單位挪用於其他項目。
2012年,社保基金會投資的銅川礦務局棚戶區改造項目信託貸款中,有11億元被投向“四證”不齊項目。
2012年,社保基金會辦理670億元協議存款,有3份簽報未按規定執行會籤程序,涉及金額25億元。
此外,社保基金會還存在對委託投資、股權投資基金等監控不到位、部分股權投資虧損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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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署公佈38起案件處理情況
5人獲無期徒刑及死緩
南方日報訊昨日,中國審計署公佈了2013年上半年已辦結38起違法違紀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
公告顯示,審計署2011年在審計中發現北京市大興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學元受賄案線索,後移送中央紀委監察部查處,2012年12月,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李學元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此外,在原中信國安黃金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孫永發、副總經理劉文革貪污受賄案中,以貪污罪判處孫永發無期徒刑;中信長春興業公司原總經理許友林貪污案中,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處許友林無期徒刑;南方工業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王廷偉受賄案中,以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王廷偉無期徒刑;呼和浩特鐵路局社保處財務科原科長王玉文騙取社保資金案中,以貪污罪判處王玉文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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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涉及57箇中央部門單位
外交部、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民委、公安部、監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原鐵道部、水利部、農業部、商務部、文化部、原衛生部、原人口計生委、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原新聞出版總署、原廣電總局、體育總局、安全監管總局、旅遊局、新華社、中科院、工程院、發展研究中心、行政學院、地震局、氣象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社保基金會、自然科學基金會、信訪局、能源局、國防科工局、海洋局、民航局、檔案局、供銷合作總社、中央統戰部、中央外宣辦、光明日報社、共青團中央、中國文聯。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