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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今天是“國際禁毒日”。昨天,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召開嚴厲打擊毒品犯罪公開宣判大會,依法對兩案7名被告人進行宣判,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7名被告人死刑、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此外,一中院昨天還在薊縣法院依法對3案7名被告人進行宣判,分別以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判處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這3個案件都是薊縣法院審理後,被告人提起上訴的。昨天,一中院維持了原審判決,嚴懲了罪犯。與此同時,本市和平區法院、南開區法院等基層法院也宣判了多起涉毒案件。據悉,昨天本市法院共對22名涉毒被告人進行了宣判,其中一名毒梟被二中院槍決。
王學敬、馮振一審被判死刑
昨天9時30分,宣判開始,法官首先宣讀了販賣、運輸毒品犯王學敬、馮振等人罪狀及判決結果。2012年6月、7月、8月期間,王學敬多次向馮振販賣冰毒。同年8月23日,王學敬攜帶冰毒,僱用王學海駕車將其送至大廣高速公路河北省雄縣服務區,王學敬以每克人民幣240元的價格向馮振販賣冰毒2000克。當日15時,雙方完成交易後,被民警當場抓獲。法院查明,被告人王學敬販賣運輸冰毒6936.74克,獲毒資140萬餘元。被告人王學海運輸冰毒2936.74克,獲利3000元。被告人馮振販賣、運輸冰毒6936.74克,獲毒資人民幣83.5萬餘元。被告人張靖國共向他人販賣冰毒360餘克,獲毒資人民幣14.4萬餘元。昨天,一中院以販賣、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王學敬、馮振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四川毒梟被判死緩
隨後,法官宣讀了販賣毒品犯謝加碧、王雅彬罪狀及判決結果。被告人謝加碧,男,39歲,四川省南部縣人。被告人王雅彬,男,28歲,天津市薊縣人。
2012年9月間,家住四川省南部縣的被告人謝加碧來津與被告人王雅彬商定,以每克200元的價格向王雅彬販賣甲基苯丙胺(冰毒)。同年9月26日19時,王雅彬至某物流本市寶坻區營業部領取藏匿冰毒的貨物時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場查獲冰毒639.26克。當日20時,王雅彬配合公安機關將藏匿在本市寶坻區的謝加碧抓獲歸案。昨天,一中院以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謝加碧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販賣毒品罪,一審判處王雅彬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