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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同德圍地區綜合整治工作諮詢監督委員會成立短短一年多來,廣州出現了7個被統稱爲“公諮委”的非政府組織。這些“公諮委”,有的協助城市廢棄物處理,有的監管慈善項目,有的爲城中村改造服務,而最新鮮的是前天出爐的廣州重大城建項目公衆諮詢監督委員會。
值得關注的是,這個新成立的“公諮委”,在它的成立大會上帶出了一些新鮮話題。例如,“公諮委”的功能定位、運作模式、經費來源乃至發展前景。作爲新聞,這個“公諮委”大部分成員竟然認爲他們的作用主要是收集民意,充當單向“傳聲筒”。不錯,“公諮委”這種“諮詢式政治”的產物,它固然要在運作過程中“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問政於民”。但,這就是它全部的功能嗎?
我以爲,作爲媒介,作爲平臺,作爲第三方,“公諮委”諮詢的對象既是民衆,又是政府,這種雙向的作用即所謂的橋樑和溝通。所謂諮詢,遠遠不是收集民意那麼簡單。何況,它還有監督功能。
且不說所有“公諮委”的全稱都冠以監督二字,就是今年3月出臺的《廣州市重大民生決策公衆意見徵詢委員會制度(試行)》也明確提出“尊重並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可謂有名有實。如果一個“公諮委”成立之初,就自行廢止了監督權,甚至不會代表公衆向政府諮詢,我以爲,這樣的“公諮委”成不成立都罷,別浪費了資源。我不知道,這樣的“公諮委”和創新社會管理有什麼關係?我甚至可以肯定地說,這也不是政府的期許,不是政府推動“公諮委”成立的初衷。
作爲同德圍地區綜合整治工作諮詢監督委員會的主任,我姑且“倚老賣老”,曬曬第一個“公諮委”的家底。我們有一個得到政府和羣衆認可的16字工作方針:民意徵集、矛盾協調、過程監督、工作評價。不客氣地說,我們不僅“上躥下跳”,一直在探索發展政府和民衆溝通的機制,我們還一直在行使監督權,乃至引入媒體監督,同時自身坦然面對社會監督。
作爲一種公共治理的形式,“公諮委”當之無愧具有雙重身份。它可能既代表公衆行使諮詢或監督權,又可能代表政府行使諮詢或監督權。其實,這也是“公諮委”的基本功能。
誠然,“公諮委”問世不過一年多,之前並無先例可循。如何定位,如何運作,現階段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探索。事實上,無論是哪一個“公諮委”(包括同德圍的)都還很不完善,都還只是一塊塊的“試驗田”。不過無論如何,“公諮委”如果僅僅充當報告式的“傳聲筒”,相信資金來源沒保障,更談不上什麼發展前景。原因很簡單,具有現代執政理念的政府,還有現代公民意識的老百姓,都不會喜歡可能淪落爲傀儡的任何組織和個人。 (作者是廣州市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