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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至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根據此前委員長會議建議的議程,審議國務院關於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是本次會議的一項重要內容,國務委員、公安部部長郭聲琨代表國務院在會上作了報告。
多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在全國人大常委會監督指導下,公安機關不斷加強和改進執法工作,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爲全面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2008年9月以來,公安機關針對人民羣衆反映強烈的執法問題,持續開展執法規範化建設,在提高執法主體素質、完善執法制度機制、強化執法監督管理、規範執法辦案場所等方面採取措施,努力實現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亮點一】
大力加強執法主體建設
1000餘萬人次參加執法培訓;183.3萬名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
近年來,公安機關堅持把執法主體能力建設置於基礎性、先導性、戰略性地位來抓。這集中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牢固樹立正確的執法理念——公安部在全警組織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的基礎上,針對執法環境的新變化和人民羣衆的新期待,進一步提出既堅持嚴格、公正、規範執法,又堅持理性、平和、文明執法,並在全警開展學習討論,促進了公安隊伍執法理念和執法方式的重大轉變,爲規範和改進各項公安工作發揮了引領作用;
系統開展全員執法培訓——各級公安機關以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識特別是新法律法規爲重點,採取集中培訓、網上培訓、實戰演練、案例點評、旁聽庭審等形式,開展大規模執法培訓,累計培訓公安機關領導幹部和民警1000餘萬人次,其中公安部直接調訓近3萬人次;
全面實行執法資格等級考試製度——公安部明確規定,未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的民警不得辦案,公安機關內設執法勤務類機構和派出所主要負責人必須取得中級執法資格,切實做到以考促學、以學促用。目前,全國有183.3萬名民警取得基本級執法資格,54.4萬名民警取得中級執法資格。今年公安部將首次組織高級執法資格考試。
【亮點二】
不斷嚴密執法制度
制定29萬字《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發佈330餘件規範性文件
爲有效解決民警“幹什麼、怎麼幹、幹到什麼程度”的問題,公安機關不斷完善具體執法制度。公安部根據行政強制法和修改後的刑事訴訟法等法律規定,制定、修訂了公安機關辦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等23件部門規章,制定了29萬字的《公安機關執法細則》,發佈了有關“巡邏盤查”、“現場處置”、“涉案財物管理”等執法重點環節的330餘件規範性文件。各地公安機關緊密結合執法實際,針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制定了受立案、調查取證、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等一大批操作規範。據統計,僅省級公安機關就制定了2800餘件規範性文件,有效規範了民警執法活動。
【亮點三】
構建執法管理體系
全國95%的縣級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98%的派出所配備了法制員
公安機關借鑑運用現代管理理念和做法,探索建立科學、系統、高效、規範的執法管理體系。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加強源頭管理——全面推行重大案件法制部門審覈把關制度。在一線執法單位派駐或配備專兼職法制員,作爲執法辦案的“質檢員”,建立起保障規範執法第一道防線。目前,全國95%的縣級公安機關執法勤務機構、98%的派出所配備了法制員;
加強質量管理——嚴格開展執法質量考評,堅持日常考評、階段考評與年度考評相結合的考評模式,強化對執法重點環節、執法安全等情況的考評,注重民意導向、社會評價。建立個案評查制度,強化日常執法檢查,及時發現並糾正執法過錯;
加強問題管理——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執法辦案場所安全隱患、涉案財物管理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對發現的執法問題查找原因,嚴肅查處,警示全警。例如,2011年3月至12月,全國公安機關專項整改涉案財物管理問題,建成規範化涉案財物保管場所2.6萬個;
強化外部監督——公安部出臺《公安機關執法公開規定》,要求各級公安機關依法向社會公衆和特定對象公開執法的依據、流程、進展、結果等信息。各地公安機關通過互聯網、手機短信等公共媒介,公開執法辦案信息,提供在線服務,讓羣衆足不出戶就能辦理有關業務、查詢案件進展情況;組織開展“警營開放日”、“開門評警”、看守所向社會開放等活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建議。
【亮點四】
規範化改造執法辦案場所
全國90%以上的派出所完成了功能區改造;建成市縣級辦案中心3481個
爲解決執法行爲隨意、執法安全事故多發等問題,公安機關全面開展執法辦案場所規範化改造。
首先,按照接待羣衆、辦案、內部辦公和生活等不同功能進行分區設置和管理,辦案區與其他功能區實行物理隔離,安裝可覆蓋全區域的電子監控設備,按照執法辦案流程設置各功能室,並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其次,加強執法辦案場所使用管理。將違法犯罪嫌疑人帶至公安機關後,一律進入辦案區,並對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落實安全管理責任。目前,全國90%以上的派出所完成了功能區改造,市、縣級公安機關建成供各辦案警種共同使用的辦案中心3481個。規範的場所設置和嚴格的場所管理,有效推動了民警規範執法的習慣養成。
【亮點五】
積極推進執法信息化建設
全面實行執法辦案六大新機制
各地公安機關開發應用省級公安機關統一的網上執法辦案與監督信息系統,全面實行“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流程網上管理、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卷宗網上生成、執法質量網上考覈、執法檔案網上形成”的執法辦案新機制,案件信息必須錄入網上辦案系統,嚴格按規定程序操作,缺失任何一個法定步驟,下一個步驟就無法進行;爲一線民警配備現場執法記錄儀,對接處警、現場勘查等執法現場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建立視頻監控系統,對執法辦案場所、巡邏車輛、110接處警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信息化手段應用顯著提升了執法辦案效率,強化了對執法辦案活動的監督制約。
【亮點六】
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示範引領作用
2012年執法考評優秀單位比例比2008年上升11.4%
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過程中,公安機關始終堅持抓典型、樹樣板,以點帶面,整體推進。公安部在總結推廣江蘇省南通市、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執法規範化建設先進經驗後,又確定建設成效明顯的北京、江蘇、浙江、山東爲“領頭羊”,先後命名兩批全國執法示範單位,樹立了一批既有基層一線點上,又有省、市一級面上的先進典型,使各地公安機關和各警種都有看得見、夠得着的執法標杆,有效引領、帶動了公安執法工作水平的整體提升。
經過4年多的不懈努力,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效,公安執法制度體系基本形成,執法辦案場所面貌煥然一新,執法管理更加科學、系統。與2008年相比,2012年執法考評優秀單位比例上升11.4%;超期羈押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涉案財物實現專門場所、專門人員管理,涌現出江蘇省張家港市公安局等一批執法優秀單位,公安機關執法公信力有效提升,警民關係進一步和諧。
(來源:中國政府網)